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2020年机场媒体广告投放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2020年机场媒体广告投放服务招标公告
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2020年机场媒体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0-01-19 13:43: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0-01-20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0-01-22 16: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0#">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2020年机场媒体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2020年机场媒体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2020年机场媒体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BXWJ********00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和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均可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在服务期内为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提供以机场媒体为介质的广告宣传活动。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需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和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提供投放广告服务,旨在宣传电信品牌或者主流产品套餐。 本项目划分2个分包,项目预估金额约120万(不含税),其中1分包(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媒体投放)预算金额60万元(不含税),2分包(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媒体投放)预算金额60万元(不含税),不限制参选人参与的分包个数和中选的分包个数;每个分包各选取1家供应商,份额为1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本项目达到服务期限或者达到合同限额,协议自动终止。付款以实际采购订单进行结算。 服务区域:机场媒体广告投放点位、数量及投放要求如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1分包最高参选限价60万元(不含税),2分包最高参选限价为广告投放不含税单价14万元/月/块(权重90%),换刊制作费6000元/次(权重1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1分包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参选; 2.1.2参选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3广告点位的代理授权: 1分包:须提供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内比选人所需广告点位的代理授权,或承诺能够在发布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取得上述广告点位的授权。授权书须由授权单位和被授权单位双方盖章,不接受二级及以下代理,同时提供或承诺的代理授权有效期必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2分包:须提供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内比选人所需广告点位的代理授权,或承诺能够在发布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取得上述广告点位的授权。授权书须由授权单位和被授权单位双方盖章,不接受二级及以下代理,同时提供或承诺的代理授权有效期必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2.1.4参选人须至少提供一个在2017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不低于50万元的机场媒体广告投放类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发票金额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的发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及发票查询结果或发票验真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盖章页;如参选人提供订单合同或框架合同,须同时配套提供,否则不认定为有效合同数量)。发票销售方单位名称须与参选人一致;近一年内的发票验真材料须提供经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截图,近一年以前的发票提供参选人公司内部税务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由国税局相关部门出具的验真证明。业绩金额以所开具的发票金额为准(如分期付款的,金额可累计),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的、发票查询结果非真实或非有效状态的或无法证明真实有效的,不予认可); 2.1.5参选人须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项服务团队,要求小组人员配置不得少于2名专职人员(不可兼任),项目经理一名、设计人员一名; 注:以上人员不能兼职,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2019年6月至今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人员社保为第三方代缴,需同时提供人员与参选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参选人单位与第三方公司的协议,且协议中需列明人员信息; 2.1.6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参选人提供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承诺: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b)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c)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d)无质押贷款、财务未被接管或冻结;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成交、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中选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沈阳国际软件园E01-507会议室(联系人:郑乐,联系电话:157*****696)。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比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标书费汇款底单加盖公章; (5)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4.4比选文件每分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需将本公告上述4.3所列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gctpmln@163.com,同时购买方须在一日内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快递寄送至购买文件地址,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资料及标书费后一日内将比选文件邮寄至购买方。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2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沈阳国际软件园E01-507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 本项目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1分包参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0元;2分包参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0元。 6.参选人注册 6.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6号 邮编:110000 联系人:曲经理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6号沈阳国际软件园E01-507会议室 邮编:110000 项目联系人:郑乐 电话:157*****696 传真:/ 电子邮件:gctpmln@163.com 网址:/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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