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高速土地清查核实服务招标公告

新元高速土地清查核实服务招标公告


新元高速土地清查核实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新元高速土地清查核实服务项目,比选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处。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新元高速滹沱河南岸至栾城区南赵台村附近共约24KM,对范围内的土地清查核实。

新元高速滹沱河南岸至栾城区南赵台村附近共约24KM的土地清查核实服务项目,包括土地证书的面积和边界核实,按照甲方要求分割土地,进行分割登记的组卷服务。

3. 比选内容

本项目由新元高速滹沱河南岸至栾城区南赵台村附近共约24KM,对范围内的土地清查核实服务项目。中选人为比选人准备相关资料,并代比选人办理用地 组卷报批手续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3.1 负责收集、整理、复核、制作、填报、分割项目用地 组卷报批所需全部资料。

3.2 负责组织外业调查,开展勘测定界、坐标转换及复核等相关工作。

4. 资质要求

4.1比选申请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的能力。

4.2 业绩要求: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用地报批类相关业绩。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比选申请。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段的比选。

4.5 评比时,比选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4.6 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比选。

5.比选文件领取

5.1 比选文件领取地址为: 。

比选文件领取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5.2 有兴趣的比选申请人在领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所有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30,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9:30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安管理处306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处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程上村北(新元高速栾城收费站院内)

电 话:****-********

联系人: 张建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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