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总体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线路起于长沙西站(原规划金桥枢纽),沿望雷大道往南引入梅溪湖核心片区,再沿梅溪湖中轴线往东穿越西三环,止于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起点站梅溪湖西站(不含),线路全长13.94km,其中地面线路长0.48km,地下线路长13.46km,设车站11座,均为地下站。新建青山路停车场一座,于岳麓大道站接轨。与6号线共享梅溪湖主变电站。初/近/远期设计时速80km/h,车辆均采用B型车6辆编组。
2、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
3、招标编号:CSGDGK-*******
4、项目地点:湖南长沙市。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
包括确保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安全可靠投入运营的所有工程的全过程测量测绘,勘察,设计工作;本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工作。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本工程各阶段工作:土建建筑结构设计;机电系统设备设计;装修及导向设计;轨道工程设计;人防设计;停车场设计;交通疏解设计;管线迁改设计;绿化迁移设计;BIM应用;相关专项设计工作;相关专项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和专项勘察;测绘、测量;地籍预测绘;创新和科研工作;长沙高铁西站下的四条轨道交通(2号线、10号线、12号线、南部快线)节点工程方案研究和设计工作以及高铁站场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地铁工程的方案研究和设计工作;与既有2号线衔接设计;2号线一期及西延一期工程信号系统及相关接口系统更新改造全过程设计等。不含省图书新馆站的土建设计、勘察、测量。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7、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
9、设计进度要求:设计进度满足业主建设要求。
10、计划工期:预计2020年9月开工,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或投标人出资设立的检测机构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出资证明,若投标人下属非独立法人二级部门具有CMA认证的,则须提供该资质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投标人二级部门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3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包含工程测量);
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须具有一项(含)以上入围业绩,入围业绩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至少自行承担一条(至少含5站5区间)轨道交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设计业绩(合同范围至少含总体总包设计)。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5.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2联合体牵头方和参与成员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2、3.3和3.4的要求,其中联合体牵头方至少须满足3.1和3.4的要求;
5.3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一项(含)以上入围业绩,入围业绩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至少自行承担一条(至少含5站5区间)轨道交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设计业绩(合同范围至少含总体总包设计)。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5.4联合体参与方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或投标人出资设立的检测机构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出资证明,若投标人下属非独立法人二级部门具有CMA认证的,则须提供该资质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投标人二级部门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包含工程测量)。
6.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勘察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月1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3.1.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1)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2)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3)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 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3.2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
(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保函。
(2)保函填写的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应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3)保函应采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报价标书内容”
第(8)项规定的格式文本。
(4)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投标人应将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或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6)投标人和保函开立人对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3.3 保证保险:本项目不接受以保证保险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2月2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厅电子显示屏【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开标验证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218.76.24.90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十、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相关附件: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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