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大王山游客集散中心及停车场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大王山游客集散中心及停车场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大王山游客集散中心及停车场建设PPP项目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新发改投【2019】12号、湘新发改投【2019】13号、湘新发改投【2019】14号、湘新发改投【2019】15号批准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项目授权主体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为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大王山游客集散中心及停车场建设PPP项目

2.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3政府采购编号: XJCG-********0165

2.4委托代理编号: HNCDCG2019-12241

2.5采购项目预算: 255478.45万元

2.6项目概况:

2.6.1项目所在地

大王山旅游度假区位于长沙市的西南部,东临湘江,西邻靳江河,北接洋湖新城。大王山游客集散中心及停车场建设PPP项目位于大王山旅游度假区。

其中,山塘(北部)游客集散中心位于岳麓区蓝山路与潭州大道交汇处西南角,东起潭州大道,北临蓝山路,西接狮山路,南侧与其他用地相邻。

观音港(南部)游客集散中心位于岳麓区坪塘街道,潭州大道与月亮路交汇处东南角,西侧紧邻大王山中运量旅游专线观音港站。

欢乐城社会停车场位于岳麓区坪塘街道,桐溪路与潇湘大道西线交汇处东南角的女神公园北侧。

大王山社会停车场位于岳麓区坪塘街道,潭州大道与石门塘路交汇处西南角的伏龙山地块范围内。

2.6.2 大王山游客集散中心及停车场建设PPP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1)山塘(北部)游客集散中心:主要包括集散中心综合楼、垃圾直运站、门卫等建(构)筑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8250.5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226.29㎡,地下建筑面积69024.26㎡。广场铺装面积约4786.50㎡,地面停车场铺装面积约1148.4㎡。项目与大王山旅游专线工程的车辆基地及车站等共用A-P02-A38地块并整体核算地块指标,地块总容积率1.36,建筑密度40.91%,绿地率15.22%。本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结构、基坑支护、给排水、景观、电气、暖通、海绵城市等(不包含大王山旅游专线工程的车辆基地及车站等)。各建筑单体主要特征如下:

集散中心综合楼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3.70m,地上建筑面积39089.13㎡,地下建筑面积69024.26㎡。

垃圾直运站地上1层,建筑高度5.10m,建筑面积110.16㎡。

成品门卫:地上1层,建筑高度3.0m,建筑面积27㎡。

用地内共设机动车停车位3067个,小汽车停车位2942个(含无障碍停车位50个),公交车停车位29个,旅游巴士停车位42个,出租车停车位54个。

(2)观音港(南部)游客集散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28314㎡,总建筑面积104789.16㎡。地面硬质铺装面积约5100㎡。主要包括游客集散中心、垃圾站2栋建筑,容积率2.05,绿地率10.1%,共设置小型车停车位2880个(含无障碍停车位43个)。公交车停车位27个,旅游巴士停车位47个,出租车停车位47个。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结构、基坑支护、给排水、景观、电气、暖通、海绵城市等。建筑单体主要特征如下:

游客集散中心:地上4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20.5m。总建筑面积104753.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932.52㎡,地下建筑面积44821.36㎡,包括游客集散大厅、停车库及物业用房。

垃圾站:地上1层,建筑高度6.6m,总建筑面积35.28㎡。

(3)欢乐城社会停车场:共1栋建筑,项目占地面积约11960㎡,总建筑面积35329.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492.80㎡,地下建筑面积11837㎡,地上4层,地下2层,机动车停车位1150个,建筑总高度为21.05米,容积率1.96,绿地率10%。地面硬质铺装面积约200㎡。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结构、基坑支护、给排水、景观、电气、暖通等。

(4)大王山社会停车场工程:主要包括1栋停车楼和1处停车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338.72㎡,总建筑面积37434.1㎡,其中停车楼建筑面积37354.1㎡,垃圾直运站建筑面积80㎡,停车楼地上5层,建筑总高度为23.7m,机动车停车位1092个,大巴车停车位135个,容积率1.1,建筑密度25.2%,绿地率16.5%。广场铺装面积约2941㎡,地面停车场铺装面积约5547.5㎡。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结构、边坡支护、给排水、景观、电气、暖通等。

2.6.3大王山游客集散中心及停车场建设PPP项目的运营内容:

本项目为市政工程项目,项目建设竣工后,结合本项目实际,政府方授权项目公司的运营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JGJT326-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等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维修维护惯例等,对项目所有设施进行运营维护,运营维护范围包括项目所属范围内山塘(北部)游客集散中心、观音港(南部)游客集散中心、欢乐城社会停车场及大王山社会停车场的运营、维修维护管理以及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地下车库及安全监控、信息网络等辅助工程等配套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运营维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经常性巡查、定期检测、特殊检测、设备设施养护、维修替换、更新改造等。

(2)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对责任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进行的运营维护,应确保设备设施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并根据约定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项目涉及到的维修维护,保证项目正常运行,保障公众对项目所属设施的正常使用。

(3)应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动态监控机制、定期排查机制、应急处理机制,保证持续、稳定、高质、高效地提供本项目的运营维护服务。

(4)项目公司按照实施机构的合理要求提交本项目的运营维护资料、财务资料和其它资料。

2.6.4项目总投资: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PPP合作范围内项目总投资为255,478.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5957.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68,226.50万元,按可研建安工程费用下浮5%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581.87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23564.14万元),预备费16943.50万元,建设期利息11,995.20万元。

3. 采购需求

大王山游客集散中心及停车场建设PPP项目已进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中。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出资代表-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依据PPP项目合同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其负责合作期内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

3.1项目周期: 本项目合作期共计17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3.2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本项目由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1478.45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20.15%。其中政府方出资5147.84万元,占10%股权;社会资本方出资46330.60万元,占90%股权。(注册资本金由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按股东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比例认缴出资。项目合作期内,根据需要可追加注册资本金即进行增资,但在项目贷款清偿完毕以前,不得减少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

3.3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BOT的运作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即政府将项目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等全部交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及政府向项目公司补贴的可用性服务费-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公司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收回成本获取合理收益。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

3.4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4.2.1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信用等级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在有效期内:

(1)具有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出具的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2)具有国有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出具的S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必须是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在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4.2.2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8年年底,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5%(以申请人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为准)。

4.2.3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取得针对本项目贷款意向书额度累计不低于21亿元人民币,提供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贷款意向书,同一系统(如建行系统、农行系统、各省的农商行系统等,余同)的贷款意向书额度金额不可以重复累计,不同系统的贷款意向书额度可以累计。

4.2.4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总负责方)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省外施工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4.3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分别以独立申请人或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但可做为同一联合体成员参加资格预审。

4.6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股份比例。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成为项目公司股东。

(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3家,如联合体成员有多个施工方,则必须指定其中的一个施工方为施工总负责方,施工总负责方应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4.2.4款的规定。

(3)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4.2.1款、第4.2.2款、第4.2.3款的规定。

(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且不存在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4.4款、第4.5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资格申请的投资人、施工单位、运营单位,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申请及投标竞争。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且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授权主体签订PPP项目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的投标活动。

5.2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否。

5.3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预审的其他申请人的投标。

5.4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但其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并没收其递交的保证金,且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超出保证金金额的损失。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各申请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资格预审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219 09 00 分(北京时间)。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相应开标室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7.4资格预审时,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未按上述要求参加资格预审会议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8. 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期限

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期限:202011917时至202013117时止(5个工作日)。

9. 疑问及质疑

9.1申请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9.2申请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预审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或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nxjxq.hunan.gov.cn/xqzw/)上发布。

11. 其他

11.1行政监督:本项目接受湖南湘江新区财政局的监督,电话****-********

11.2本项目不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

12.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

联 系 人: 申先生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 系 人: 周先生、黄女士

邮 编:410005

电话: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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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山游客集散中心及停车场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doc

标签: 场建 停车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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