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塘片区规划21路(恩湖路-甘泉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一)
关于“三塘片区规划21路(恩湖路-甘泉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一)
各投标人:
现对“三塘片区规划21路(恩湖路-甘泉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的澄清修改,如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一、将招标文件中涉及:“提供已录入诚信库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管理人员近3个月(2019年9至2019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管理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要求修改为:“提供已录入诚信库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管理人员近3个月(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管理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中的:“(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 《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建质安〔2013〕22号相关规定执行”修改为:“(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补充增加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说明,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补充说明。
四、其他不变。
招标人: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9日
标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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