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压、电流互感器物资 二次 招标公告
电压、电流互感器物资 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吉林油田公司 电压、电流互感器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
项目概况: |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名称:电压、电流互感器 3、项目分类:三类4、项目类别:31大类5、项目金额:533493元6、资金来源:投资。 7、项目编号:JLYT-GYC-JZ-ZXK-2019-31-0338、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9、采购组织部门:吉林油田物资供应处 10、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物料组物资编码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拦标价金额1****************049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TYD66W3 3P/3P(66/√3)/(0.1/√3)台6293331759982****************115油浸式电流互感器 LVB 66kV 2*400/5 10P15/10P15台6238331429983****************114油浸式电流互感器 LVB 66kV 2*300/5 10P15/10P15台923833214497合计53349311、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按使用单位出具的技术要求执行。若本技术要求有条款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则遵照更高标准、规定执行,供应商可采用更高质量及性能要求的工业标准,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规定,必须满足其要求。1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天内。13、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参加竞争谈判的供应商在限价以内采取两轮背对背报价方式。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附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详见附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王先生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96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黄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588 |
其他: | 无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公司
电压、电流互感器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就(电压、电流互感器)物资采购项目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进行公告。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名称:电压、电流互感器
3、项目分类:三类
4、项目类别:31大类
5、项目金额:533493元
6、资金来源:投资。
7、项目编号:JLYT-GYC-JZ-ZXK-2019-31-033
8、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9、采购组织部门:吉林油田物资供应处
10、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物料组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拦标价 | 金额 |
1 | ********049 |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TYD66W3 3P/3P(66/√3)/(0.1/√3) | 台 | 6 | 29333 | 175998 | |
2 | ********115 | 油浸式电流互感器 LVB 66kV 2*400/5 10P15/10P15 | 台 | 6 | 23833 | 142998 | |
3 | ********114 | 油浸式电流互感器 LVB 66kV 2*300/5 10P15/10P15 | 台 | 9 | 23833 | 214497 | |
合计 | 533493 |
11、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按使用单位出具的技术要求执行。若本技术要求有条款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则遵照更高标准、规定执行,供应商可采用更高质量及性能要求的工业标准,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规定,必须满足其要求。
1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13、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参加竞争谈判的供应商在限价以内采取两轮背对背报价方式。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二、合格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 准入资质在中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正常”状态,准入产品包含(********电容式电压互感器、********油浸式电流互感器)的制造商,须提供供应商状态及包含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准入产品网络截屏。
1.2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制造商;
1.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或ISO9001);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5近五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
1.6近五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
1.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加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
按照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由竞争性谈判采购领导小组在谈判会议上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签约方式及签约人数量
依据竞争谈判文件评审办法确定一个签约人,依据采购人出具的签约通知和签约人签订买卖合同。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22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公休日除外)。
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地点:
吉林油田公司物资供应处计划科(松原市锦江大街1328号)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须持证件:
响应方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文件,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填写规范、印章签字齐全),经审核合格的,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及交款方式: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供应处计划科开据三联单,电子汇款,售后不退。
异地厂家获取文件说明:异地厂家须来人获取,采购人不负责邮寄。
五、相关费用
1.投标保证金
1.1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额度为10670元(收取标准为估算额的2%,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估算额度以拦标价为准)。
1.2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投标保证金需要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划入到物资供应处指定账户;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具体缴纳时间及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3投标保证金的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竞争性谈判结束后三个月内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三个月内返还。
2.履约保证金
项目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可将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预算金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应按合同标的金额(不含税)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签约供应商服务费要求:收取服务费标准是中标价格含2%服务费(不含税)。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2月3日 9:00时。
2.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吉林油田公司物资供应处2号楼五楼洽谈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
公告期限为三天。
八、竞争性谈判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2月3日 9:00时。
地点:吉林油田公司物资供应处2号楼五楼洽谈室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1、业务联系: 王先生 电话:****-*******
2、文件发售联系:黄女士电话: ****-*******
十、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吉林油田供应处纪委 电话:****-*******
十一、附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技术要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2020年 1月14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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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兹委托 填写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代表填写公司全称公司全权处理 填写授权项目的投标、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的相关工作。填写被委托人姓名所签署的文件、所承诺的合同义务均代表 填写公司全称公司的意愿,填写公司全称公司对填写被委托人姓名所签署的文件、所承诺的合同义务都无异议地接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传真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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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单位:
委托人: (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联系方式: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对照使用)
附件3:技术要求:
66kV 电流互感器采购技术规格书
本文件为66kV 电流互感器采购技术规格书,共包括 1 份通用技术条件、1 份专用技术文件,各部分详情如下:
第一部分66kV 电流互感器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 66kV 电流互感器在设计、材料、制造、测试、检验、运输、验收和服务等方面的最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 66kV 电流互感器的采购。
2 遵循的标准、规范
2.1 文件出版时,所有标准、规范都以其最新有效版本和原始语言为准。
2.2 其它未列出的与本产品有关的标准和规范,供货商有义务主动提供。
2.3 本文件指定应遵循的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范围。标准规范编号 标准规范名称
GB 20840.2 互感器第 2 部分:66kV 电流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GB 311.1 绝缘配合 第 1 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GB/T 16927.1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 1 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GB/T 16927.2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2 部分:测量系统
GB/T 11604 高压电气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 26218.1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 第 1 部分:定义、信息和一般原则
GB/T 26218.2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 第 2 部分:交流系统用瓷和玻璃绝缘子
GB/T 26218.3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 第 3 部分:交流系统用复合绝缘子
GB 11023 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方法GB/T8905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验导则GB/T 13540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抗震要求
GB 2536 电工流体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GB/T 7595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
DL/T 722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DL/T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500kV66kV电流互感器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 预防 110(66)kV~500kV 66kV 电流互感器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 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名词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业主:项目投资人或所采物资最终物权所有方。采购方:业主或受业主委托采购物资的单位。
设计方: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设计或对所采物资技术负责的单位。
供货商:为业主设计、制造、提供物资的企业,分为制造商、代理商和贸易商。
质保期:按采购合同约定,供货商对所供物资因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时提供更换、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
4 总体要求
本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货商应提供满足有关标准规范和本文件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技术规格书和有关标准规范发生矛盾,应按下列顺序执行。
(1) 中国国家、地区的法律
(2) 本技术规格书
(3) 遵循的标准、规范
(4) 供货商的产品标准、规格书和资料
不能根据文件的优先顺序确定的矛盾,供货商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方,用于澄清和决定。 其它未列出的与所购物资相关的标准、规范,供货商有义务主动提供。所有标准、规范均应为采购
期时的有效版本。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文件所列遵循的标准、规范与供货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则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如果供货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文件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提供的物资完全符合本文件要求。本文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可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文件未尽事
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本文件涉及对供货商有关商务方面的要求,如与实际谈判或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有矛盾,以后者为准。
本文件通用技术条件各条款如与专用技术条件有冲突,则以专用部分为准。
4.1 供货商资质要求
4.1.1 供货商业绩和经验要求
1) 供货商应提供业绩表。供货商应有近5 年来在类似 66kV 电流互感器项目上相关方面的主要业绩。供货商必须提供与推荐机型参数大致相同的 66kV 电流互感器的设计、制造和运行的经验及业绩, 国内或国外业主名称、联系电话、供货年份及业主使用的反馈情况。供货商应该具有国际认可、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 供货商在中国东北地区长期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机构具有服务工程师和充足的维修测试工具,达到一定的服务能力。
3) 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及其配件应符合相关国标或行(部)标规定,并经相关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
4.2 投标承诺
4.2.1 供货商职责
供货商应对 66kV 电流互感器及其配套产品的设计、材料采购、工件的制造、零部件的组装、图纸、资料的提供和检验以及在指定场所进行的试验负有完全责任。供货商还应对66kV 电流互感器及其配套产品的性能、总体装配质量、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负责。
4.2.2 提供资料
1) 供货商应提交所需的证书复印件。
2) 供货商应提供业绩表。业绩表中所列出的设备应与本工程情况类似的设备,国内或国外业主名称、联系电话、供货年份及业主使用的反馈情况。
3) 供货商需递交简介,内容包括为本项目设计、供货、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供货商、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分包商、部门、工厂。
4) 若供货商采用了其他生产厂商的产品,则应把其它产品的制造商一并列出。
5) 若供货商选用了仪表控制系统,则应明确相应的厂家、选用产品的等级,要求所选用厂家在同一水平,具有可比性。
4.2.3 质量承诺
1)供货商应对 66kV 电流互感器及其配件产品的设计、制造、供货、检查和试运负有全部责任,保证所提供的66kV 电流互感器及其配件产品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规格书的要求。
2)66kV 电流互感器及其配件产品所选用的材料和零件应该是全新的、高质量的,不存在任何影响到性能的缺陷。
3) 业主使用时发生性能不合格等质量问题和运输中出现问题,供货商要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和费用。要求供货商对上述情况做出保证。
4) 在业主选用设备适当和遵守保管及使用规程的条件下,在质保期内66kV 电流互感器及其配件产品因供货商设计、制造质量而发生损坏和不能正常工作时,供货商应该免费为业主更换或者修理,如因此而造成业主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供货商应对其予以赔偿。
5) 供货商应从系统长周期运行的角度来统筹设计、选择、制造和供应,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应利用目前最适当的技术确保66kV 电流互感器的安全可靠运行。对现场安装、维修、检查,供货商应有一定的技术支持能力。
4.2.4 进度承诺
供货商应对 66kV 电流互感器及其配件产品的供货进度与相关责任进行承诺。该承诺被认为是合同需执行的内容。
4.2.5 其他
本通用技术条件应结合专用技术条件一起作为采购实施的依据。
供货商对本规格书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应逐条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对有技术指标要求的,应写出具体技术数据、指标和做出详细说明,不得仅以“满足什么的标准”或“满足”为答复。如有异于本规格书要求的,应论述其理由。
4.2.6 响应及偏差
1)供货商应对本技术条件逐条响应,提出其技术建议书,所有技术偏离应逐项列入技术偏离表中,业主不接受供货商在技术偏离表之外列出的偏差。
2)供货商可以对本技术条件提出技术建议。经各方商定后接受的建议,应该以合同附件或纪要形式加以书面确认。
5 供货范围及界面
供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设备规范及技术要求,供方对整套产品的设计、制造、组装、图纸、资料、检验和现场适应性负责。供方应全面清楚地了解本产品所属工程的设计、安装现场情况和本协议的要求,如果需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文件的要求。供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及其内部元器件是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技术先进的成熟产品。
6 装置的主要技术条件
6.1 装置的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户外设备 40℃~40℃
相对湿度:最大日相对湿度≤95%,最大月平均相对湿度≤90%(装置内部既无凝露,也不结冰)
抗地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 0.15g 同时作用
海拔高度:≤1000 m
大气压力:70kPa-106kPa
污秽等级:Ⅳ
最大风速:30m/s(离地面 10m 高,10min 平均最大风速) 覆冰厚度:10mm
6.2 基本技术条件
供货商提供的 66kV 电流互感器产品,必须满足使用要求,产品资质文件应提交业主审核。设备应采用结构合理、安全可靠;体积小巧,安装及维护简便,节能环保。
6.3 技术性能要求
6.3.1 结构要求
(1) 互感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不允许有渗漏油、气现象。
(2) 互感器的结构应便于现场安装,不允许在现场进行装配工作。
(3) 油浸式 66kV 电流互感器为金属膨胀器密封。
(4) 油浸式互感器的下部应设置放油或密封取油样用的阀门,以便于取油或放油,放油阀的位置应能放出互感器最低处的油。
(5) 油浸式互感器应装有油面(油位)指示装置。
(6) 金属件外露表面应根据需方要求着相应颜色,产品铭牌及端子应符合图样要求。
(7) 所有端子及紧固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保证良好的接触。
(8) 接地螺栓直径不得小于8mm,接地处金属表面平坦,连接孔的接地板面积足够,并在接地处旁标有明显的接地符号。
(9) 二次出线端子螺杆直径不得小于6mm,应用铜或铜合金制成,二次出线端子板防潮性能良好。同时,二次出线端子应有防转动措施。末屏应密封良好、接地可靠、便于地线拆卸。端子盒应密封良好并有防雨措施。
(10) 供货商应提供二次绕组和一次绕组出线端子用的全部紧固件。
6.3.2 技术要求
(1)电能计量计费 66kV 电流互感器应为专用或专用二次绕组。
(2)66kV 电流互感器计量绕组准确度等级为 0.2S 级。
(3)电压、66kV 电流互感器计量绕组的实际二次负荷应在 0%~100%额定二次负荷范围内,其误差也应在0%~100%额定二次负荷内满足铭牌标称的精度要求。
6.3.3 其他要求
二次回路宜设有防止开路的保护装置,其保护装置的型号应在文件中提出并须经业主确定。
7 材料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用于制造 66kV 电流互感器的材料均应符合有关材料标准的要求,使 66kV 电流互感器的性能满足系统所处工况的要求,并能保证使用寿命。所有端子及紧固件应采用防锈材料。 除非磁性金属外,所有设备底座、法兰应采用热镀锌防腐,其他金属部件均应采用达克罗(Dacro)工艺防腐。
供货商对金属件的防腐措施应有专门说明。
供货商应明确提供 66kV 电流互感器中主要零部件的种类及牌号。66kV 电流互感器组装和安装所需的螺栓、螺母和垫圈等由供货商提供
8 检验和测试
8.1 试验分类
试验可分为: 1) 型式试验;
2) 例行试验;
3) 现场试验。
8.2 型式试验内容
供货商对所供型式的 66kV 电流互感器,应送往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应符合 GB20840.2 标准所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步骤。型式试验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此:
(a) 短时电流试验;
(b) 温升试验;
(c) 雷电冲击(全波和截波)试验;
(d) 操作冲击试验(适用于Um≥363kV);
(e) 户外式互感器的湿试验;
(f) 电容和介质损耗因数测量;
(g) 误差测量;
(h) 暂态特性试验;
(i)P 级复合误差试验;
(j) 仪表保安电流试验(仅对测量级);
(k) 无线电干扰和电晕试验;
(l) 绝缘热稳定试验(仅对Um≥252kV、油浸式、干式);
(m) 绝缘介质性能试验;
(n) 机械性能试验;
(o) 抗振试验。
供货商可以提交同类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对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供货商须对所供产品重新试验。
8.3 例行试验
66kV 电流互感器应在制造厂接受例行试验,试验应符合 GB 20840.2 标准所规定的试验项目和步骤。
例行试验包括,但不限于此:
(a) 极性检查和端子标志校核;
(b) 一次绕组段间和二次绕组对地及绕组间工频耐压试验;
(c) 匝间过电压试验;
(d) 一次绕组的短时工频耐压试验;
(e) 局部放电测量;
(f) 误差测量;
(g) 电容和介损损耗因数(tan )测量;
(h) 绝缘介质性能试验;
(i) 二次绕组伏安特性试验;
(j) 密封性试验;
(k) 二次绕组直流电阻;
(l) 绝缘电阻测量。
8.4 现场试验
根据合同书中的规定,为了保证设备能正常操作和运行,供货商、业主双方应进行现场技术性能测试和现场验收。
设备到现场后,应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安装。抽检不合格,全部返回原厂整改,再次到现场进行抽检。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供货商在业主监督下进行;如果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 设备发生异常,由供货商负责免费更换。
现场验收试验的时间和条件由业主根据现场安装和调试的进度确定。供货商应负责培训业主技术人员,使其掌握系统维护的各项技能。
现场验收试验主要目的是检验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实现,系统的性能指标是否达到;现场验收结束后,进行 72 小时的稳定性试验,试验要求同工厂验收试验;72小时稳定性试验结束后,标志现场验收试验结束,双方将签字确认试验结果。 在试验和调试期间所有损坏的供货范围内设备,供货商应免费给予更换;验收试验结束后,供货商的现场技术人员应负责完整备份系统软件,并提供给业主。现场安装完毕之后,66kV 电流互感器应接受如下现场试验,但不限于此:
(a) 结构检查;
(b) 外绝缘爬电距离及干弧距离测量并计算比值;
(c) 极性检查和端子标志校核;
(d) 绝缘电阻测量;
(e) 二次绕组对地及绕组间工频耐压试验;
(f) 二次绕组直流电阻测量;
(g) 二次绕组伏安特性试验;
(h) 电容量和介质损耗因数(tan )测量;
(i) 末屏对地的介质损耗因数(tan )测量(3kV 电压下);
(j) 绝缘介质性能试验;
(k) 绝缘油色谱分析;
(l) 误差测量;
(m) 密封性检查;
(n) 一次绕组工频耐压试验;
(o) 局部放电测量(如需要)。
9 铭牌/标志
1) 供货商应正确标识 66kV 电流互感器的铭牌,并与供货文件相一致。产品铭牌应包括所有额定值,应有保护级绕组输出容量与准确限值系数曲线标牌,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铭牌上应至少给出下列信息:
—66kV 电流互感器设计参数;
—出厂日期;
—生产商的名称。
2) 铭牌尺寸可按照供货商标准确定,铭牌上的文字应在安装后清晰可见。
3) 铭牌使用不锈钢自攻螺钉固定在设备上。
4) 铭牌应安装在便于查看的位置,铭牌材质应为防锈材料,铭牌上的文字应在现场条件下长期保持清晰可读。
5) 牌上文字为中文,单位为 SI制。
10 涂层、包装和运输
1) 供货商应提交(不限于)以下设备的涂漆技术规范供评估和批准:
—主要设备
2) 技术规范应说明:
—表面处理;
—底漆涂层的技术规范
—面漆涂层的技术规范
—检查程序和标准
3) 供货商应提供足够的修补用漆并与机柜一同运输,以便在安装后现场修补。
4)不锈钢表面不需涂漆,在喷砂和给其他表面涂漆时应保护好不锈钢部件。
5) 供货商应保证产品在运送到交货地点前的装箱、运输、储存中不受到损伤。供货商应报批其包装规范。供货商应保证产品在运输和存放期间直到安装前保持干净和干燥。
6)备品、备件应单独包装并清楚地标识。
11 技术文件提交要求
11.1 投标文件
投标时,供货商应向业主提供如下的文件: 1) 公正权威机构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
2) 业绩表/跟踪报告;
3) 与 66kV 电流互感器相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要求;
4) 制造、检测时间计划及内容;
5) 与设计、制造、测试和检测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名称;
6) 供货范围及界面、详细的供货清单,包括生产厂商、规格及型号等;
7) 其它。
11.2 订货后提交文件
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时间提供以下内容的技术文件:
—设计图纸和文件以印制、电子邮件和 CD 方式提供。
—设计文件,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提供1)66kV 电流互感器总图;
2)电气接线图;
3)66kV 电流互感器布置图和基础设计所需的数据。
4)经设计联络会确定的所有详细设计文件。
11.3 供货时提交文件交货时提供
1) 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内含图册、文字资料、零配件目录、备件手册等;
2) 工厂试验报告及试验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3) 主要设备的材料清单、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技术规格及制造商资料;
4) 其它相关标准
12 技术服务
12.1 技术支持
12.1.1 供货商应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编制安装指导手册,以便使业主能正确地安装所订购的设备,并在交货时提交给业主。
12.1.2 供货商应提供66kV 电流互感器的安装、性能测试、试运和投产等的指导服务。
12.1.3 供货商应提供现场安装需要的特殊工具。
12.1.4 如有必要,供货商应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指导安装。当业主通知供货商要投产运行时,供货商应配合试运和调试工作。
12.1.5 供货商应参与和指导装置的现场性能测试,现场性能测试时间为72 小时稳定运行,进行性能测试的要求和特殊方法由供货商和买主确定,供货商要向业主提供现场性能测试方案,以表明通过测试可以证明所提供的装置符合业主要求。
12.1.6 当设备出现故障或不能满足操作要求时,供货商应排除故障。
12.1.7 当设备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时,供货商应根据业主的要求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12.1.8 供货商有责任收集和计算所有的测试数据,在测试后的1 周内提交一份书面性能测试报告, 以准确地表明符合所有的性能保证。如果有些保证没有满足合同要求,供货商应自费修改解决,修改后再进行测试,直到证明已满足了全部的合同要求为止。
12.1.9 技术服务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12.2 培训
12.2.1 供货商应提供对业主操作人员的安装和维护培训工作。
12.2.2 供货商在设备交货前应向业主提交初步的培训方案和计划、培训手册及有关培训资料及相应电子资料(多媒体),业主审批后于交货时提供最终稿。
12.2.3 为使业主人员具有独立地安全操作和维护设备的技能和知识,供货商应分几个阶段对操作人员进行理论培训,第一阶段培训在试运之前进行,第二阶段培训在投产操作时进行。每个阶段需包括设备的详细操作过程,必要时每个阶段都要有现场示范。
12.2.4 供货商对维修人员的理论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原理及运行操作、必要的维持要求、故障检修过程,必要时将包括现场示范。
12.2.5 在预试运/试运期间,供货商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在岗培训。
12.2.6 培训主要在工程所在地进行。必要时,业主的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将在供货商的工厂进行培训,供货商负责为业主人员提供培训手册及有关资料,
12.2.7 在供货商工厂培训时,供货商负责提供教室及辅助教学设施。
12.2.8 培训费用包括在设备的总报价内。业主培训人员的工资和生活费由业主负责,但供货商将提供培训人员到达制造厂指定旅馆后,培训期间往返的交通、培训地至厂商工厂间的车费及工作餐。
13 验收
13.1工厂验收
交货前提前通知业主,并预留足够的验收时间,由业主决定是否在交货前派人到工厂进行预验收。检查产品加工过程中质量记录、产品性能检验报告、联合调试等有关情况。且由业主签字准予发货。
13.2 到货验收
货物到达业主指定库房(或现场)后,由供货商派人员参加拆箱验收。并由业主指定代表、业主、供货商签字确认。
13.3 中间验收
产品在现场由供货商派现场服务工程师进行最后检查调试并指导监督安装。并由现场监理、施工单位、现场服务工程师签字确认。
13.4 最终验收
设备稳定运行 72 小时以上,由业主、供货商签字确认。
14 售后服务
1) 供货商(制造厂)在中国境内常设服务机构,应在15 日内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
2) 当设备出现故障或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时,供货商应按业主要求排除故障,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3) 在保修期内,当设备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时,在业主的要求下,供货商应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4) 当业主需要供货商提供服务时,供货商应在24 小时内做出答复,(如必要)在 72 小时内派服务工程师到现场。
5) 在质保期内,供货商负责对业主提出的质量异议做出书面明确答复。确属质量问题时,供货商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且负责免费更换。并相应延长其保质期。
6) 产品寿命期内,供货商应确保所有零备件的供应。
7) 供货商对零备件的供应,国内调配时间不超过72 小时,国外调配时间不超过 20 天。
15 担保与保证
1) 供货商应保证 66kV 电流互感器的设计满足业主所提供的参数要求,对所提供的设备负全面技术责任。
2) 为业主提供所选用的设计方案,并回答业主提出的有关问题,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 负责指导 66kV 电流互感器的安装、调试、投产、现场性能测试、现场服务。按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要求后,移交业主管理。负责为业主派出的设计联络、设备监造验收、工厂培训人员安排在外期间的食宿。
4) 所有设备和部件的机械保修期为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或者自设备交付之日起 18个月,厂商应该保证:在现场验收后 12 个月内,66kV 电流互感器的设计制造和材质选择不存在任何缺陷, 如在保证期内发现 66kV 电流互感器有任何不良性能或出现缺陷,厂商应保证给予必要的变更、维修和更换,上述一切费用连同现场劳务费用和膳宿供应费用均应由供货商承担。
第二部分66kV 电流互感器专用技术条件
1 工程项目概况
适用于吉林油田公司乾安采油厂乾深 8 区块整体改造工程乾安变电所改造 66kV 电流互感器。
2 使用条件
2.1 安装场所
本工程位于吉林省吉林油田乾安采油厂乾安变电所。
2.2 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户外设备 40℃~40℃
相对湿度:最大日相对湿度≤95%,最大月平均相对湿度≤90%(装置内部既无凝露,也不结冰) 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地面垂直加速度 0.15g 同时作用
海拔高度: ≤1000m
大气压力:70kPa-106kPa 污秽等级:Ⅳ
最大风速:30m/s(离地面 10m 高,10min 平均最大风速) 覆冰厚度:10mm
2.3 系统运行条件
标称电压:66kV。
最高运行电压:72.5kV 额定频率:50Hz。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短路电流及时间:可选 31.5kA/1s
3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表 3.1 技术参数响应表
序号 | 名 称 | 性能及参数要求 | |
1 | 型式或型号 | 户外、单相、油浸倒立式(防污秽等级IV) | |
2 | 额定电压(kV) | 66 | |
3 | 设备最高电压 Um(kV) | 72.5 | |
4 | 额定频率(Hz) | 50 | |
5 | 额定一次电流 I1n(A) | 2*400,6 台; | |
2*300,9 台。 | |||
6 | 额定二次电流 I2n(A) | 5 | |
7 | 额定扩大一次电流值(%) | 120 | |
8 | 铁心数 | 3 | |
9 | 极性 | 减性极 | |
10 | 级次 | 额定电流比 | 2*400/5,6 台; |
2*300/5,9 台。 | |||
级次组合(P 级含准确限值系数 ALF) | 0.2S/10P15/10P15 | ||
额定输出(VA) | 20 | ||
抽头绕组 | / | ||
抽头电流比 | / | ||
抽头准确级 | / | ||
抽头额定输出(VA) | / | ||
功率因数 cos? (测量/P 级/TP 级) | 0.8 | ||
11 | 测量级仪表保安系数(FS) | ≤10 | |
13 | 局部放电水平 (pC) | 在 Um 电压下 | ≤10 |
在 1.2Um/ 3 电压下 | ≤5 | ||
14 | 绝缘水平 |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kV 峰值) | 350 |
雷电冲击截波耐受电压 (kV 峰值) | 403 | ||
一次绕组工频耐受电压 (kV 方均根值、干试) | 160 | ||
一次绕组工频耐受电压 (kV 方均根值、湿试) | 160 | ||
一次绕组段间工频耐受电压(kV方均根值) | 3 | ||
二次绕组对地工频耐受电压(kV方均根值) | 3 | ||
二次绕组之间工频耐受电压(kV方均根值) | 3 | ||
二次绕组匝间过电压(kV 峰值) | 4.5 | ||
末屏对地工频耐受电压 (kV 方均根值) | 5 | ||
15 | 主绝缘介质损耗因数tan?(%) | 在 10kV 下 | 0.5 |
在 Um/ 3 电压下 | 0.5 | ||
在(0.5-1)UM/ 3 电压下 tan 增量(≤) | 0.1 | ||
在 3kV 末屏对地 | 2 | ||
16 | 短时热稳定电流及持续时间 | 31.5kA/1S | |
17 | 额定动稳定电流 | 80 kA | |
变压器油标号 | 45# | ||
击穿电压(kV) | ≥40 | ||
tan?(90℃)(%) | ≤0.5 | ||
含水量(mg/L) | ≤15 | ||
总烃(?L/L) | ≤10 | ||
H2(?L/L) | ≤50 | ||
C2H2(?L/L) | 0 | ||
18 | 在 1.1Um/ 3 电压下无线电干扰电压(?V) | ≤500 | |
在 1.1Um/ 3 电压下,户外晴天夜晚无可见电晕 | 无可见电晕 | ||
19 | 传递过电压峰值限值(kV) | ||
20 | 温升限值(K) | 绕组 | ≤65 |
一次绕组出头及连接处 | ≤50 | ||
铁心及其他金属件表面 | ≤65 | ||
21 | 套管材质 | 高强瓷 | |
伞裙结构 | 大小伞 | ||
套管平均直径(mm) | 380 | ||
外绝缘最小爬电距离(乘以直径系数 K)(mm) | >2000 | ||
套管干弧距离(mm) | >800 | ||
爬电距离/干弧距离 | ≤4.0 | ||
22 | 一次接线端子机械强度(N) | 任意方向静态承受试验载荷(典型方向为水平纵向、水平横向、垂直方向分别施加,1min) | 2000 |
实际运行总载荷 | 不超过静态试验载荷的50% | ||
极端动力载荷 | 静态试验载荷的 1.4 倍 | ||
23 | 运输允许倾斜角度(o) | 直立运输 | |
24 | 预期寿命(年) | 30 |
4.设备清单表 4.1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设备名称 | 单位 | 型式、规格 | 数量 | |
1 | 66kV 瓷套油浸式电流互感器 | 台 | 型式:户外、单相、油浸倒立式LVB-66( 防 污 秽 等 级 IV)2*400/5A 0.2S/10P15/10P15 | 6 |
2 | 66kV 瓷套油浸式电流互感器 | 台 | 型式:户外、单相、油浸倒立式LVB-66( 防 污 秽 等 级 IV)2*300/5A 0.2S/10P15/10P15 | 9 |
66kV 电压互感器采购技术规格书
本文件为66kV 电压互感器采购技术规格书,共包括 1 份通用技术条件、1 份专用技术文件,各部分详情如下:
第一部分66kV 电压互感器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 66kV 电压互感器在设计、材料、制造、测试、检验、运输、验收和服务等方面的最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 66kV 电压互感器的采购。
2 遵循的标准、规范
2.1 文件出版时,所有标准、规范都以其最新有效版本和原始语言为准。
2.2 其它未列出的与本产品有关的标准和规范,供货商有义务主动提供。
2.3 本文件指定应遵循的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范围。标准规范编号 标准规范名称
GB/T 20840.5 互感器第 5 部分:电容式 66kV 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GB/T 19749.1 耦合电容器和电容分压器第 1 部分:总则
GB 311.1 绝缘配合 第1 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GB/T 16927.1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 1 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GB/T 16927.2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2 部分:测量系统
GB/T11604 高压电气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 26218.1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 第 1 部分:定义、信息和一般原则
GB/T 26218.2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 第 2 部分:交流系统用瓷和玻璃绝缘子
GB/T 26218.3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 第 3 部分:交流系统用复合绝缘子
GB/T 13540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抗震要求
GB 2536 电工流体 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GB/T7595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726 电力用电磁式66kV 电压互感器使用技术规范DL/T 866 电流互感器和66kV 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规程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500kV66kV电压互感器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 预防 110(66)kV~500kV 66kV 电压互感器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 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名词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业主:项目投资人或所采物资最终物权所有方。采购方:业主或受业主委托采购物资的单位。
设计方: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设计或对所采物资技术负责的单位。
供货商:为业主设计、制造、提供物资的企业,分为制造商、代理商和贸易商。
质保期:按采购合同约定,供货商对所供物资因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时提供更换、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
4 总体要求
本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货商应提供满足有关标准规范和本文件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技术规格书和有关标准规范发生矛盾,应按下列顺序执行。
(1) 中国国家、地区的法律
(2) 本技术规格书
(3) 遵循的标准、规范
(4) 供货商的产品标准、规格书和资料
不能根据文件的优先顺序确定的矛盾,供货商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方,用于澄清和决定。 其它未列出的与所购物资相关的标准、规范,供货商有义务主动提供。所有标准、规范均应为采购
期时的有效版本。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文件所列遵循的标准、规范与供货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则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如果供货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文件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提供的物资完全符合本文件要求。本文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可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文件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本文件涉及对供货商有关商务方面的要求,如与实际谈判或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有矛盾,以后者为准。
本文件通用技术条件各条款如与专用技术条件有冲突,则以专用部分为准。
4.1 供货商资质要求
4.1.1 供货商业绩和经验要求
1) 供货商应提供业绩表。供货商应有近5 年来在类似 66kV 电压互感器项目上相关方面的主要业绩。供货商必须提供与推荐机型参数大致相同的 66kV 电压互感器的设计、制造和运行的经验及业绩, 国内或国外业主名称、联系电话、供货年份及业主使用的反馈情况。供货商应该具有国际认可、完善的
质量保证体系。
2) 供货商在中国东北地区长期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机构具有服务工程师和充足的维修测试工具,达到一定的服务能力。
3) 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及其配件应符合相关国标或行(部)标规定,并经相关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
4.2 投标承诺
4.2.1 供货商职责
供货商应对 66kV 电压互感器及其配套产品的设计、材料采购、工件的制造、零部件的组装、图纸、资料的提供和检验以及在指定场所进行的试验负有完全责任。供货商还应对66kV 电压互感器及其配套产品的性能、总体装配质量、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负责。
4.2.2 提供资料
1) 供货商应提交所需的证书复印件。
2) 供货商应提供业绩表。业绩表中所列出的设备应与本工程情况类似的设备,国内或国外业主名称、联系电话、供货年份及业主使用的反馈情况。
3) 供货商需递交简介,内容包括为本项目设计、供货、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供货商、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分包商、部门、工厂。
4) 若供货商采用了其他生产厂商的产品,则应把其它产品的制造商一并列出。
5) 若供货商选用了仪表控制系统,则应明确相应的厂家、选用产品的等级,要求所选用厂家在同一水平,具有可比性。
4.2.3 质量承诺
1) 供货商应对 66kV 电压互感器及其配件产品的设计、制造、供货、检查和试运负有全部责任,保证所提供的 66kV 电压互感器及其配件产品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规格书的要求。
2) 66kV 电压互感器及其配件产品所选用的材料和零件应该是全新的、高质量的,不存在任何影响到性能的缺陷。
3) 业主使用时发生性能不合格等质量问题和运输中出现问题,供货商要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和费用。要求供货商对上述情况做出保证。
4) 在业主选用设备适当和遵守保管及使用规程的条件下,在质保期内66kV 电压互感器及其配件产品因供货商设计、制造质量而发生损坏和不能正常工作时,供货商应该免费为业主更换或者修理,如因此而造成业主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供货商应对其予以赔偿。
5) 供货商应从系统长周期运行的角度来统筹设计、选择、制造和供应,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应利用目前最适当的技术确保66kV 电压互感器的安全可靠运行。对现场安装、维修检查,供货商应有一定的技术支持能力。
4.2.4 进度承诺
供货商应对 66kV 电压互感器及其配件产品的供货进度与相关责任进行承诺。该承诺被认为是合同需执行的内容。
4.2.5 其他
本通用技术条件应结合专用技术条件一起作为采购实施的依据。
供货商对本规格书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应逐条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对有技术指标要求的,应写出具体技术数据、指标和做出详细说明,不得仅以“满足什么的标准”或“满足”为答复。如有异于本规格书要求的,应论述其理由。
4.2.6 响应及偏差
1)供货商应对本技术条件逐条响应,提出其技术建议书,所有技术偏离应逐项列入技术偏离表中,业主不接受供货商在技术偏离表之外列出的偏差。
2)供货商可以对本技术条件提出技术建议。经各方商定后接受的建议,应该以合同附件或纪要形式加以书面确认。
5 供货范围及界面
供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设备规范及技术要求,供方对整套产品的设计、制造、组装、图纸、资料、检验和现场适应性负责。供方应全面清楚地了解本产品所属工程的设计、安装现场情况和本协议的要求,如果需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文件的要求。供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及其内部元器件是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技术先进的成熟产品。
6 装置的主要技术条件
6.1 装置的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户外设备 40℃~40℃
相对湿度:最大日相对湿度≤95%,最大月平均相对湿度≤90%(装置内部既无凝露,也不结冰)
抗地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 0.15g 同时作用
海拔高度:≤1000 m
大气压力:70kPa-106kPa
污秽等级:Ⅳ
最大风速:30m/s(离地面 10m 高,10min 平均最大风速) 覆冰厚度:10mm*应考虑最大覆冰和50%最大风速的荷载同时作用
6.2 基本技术条件
供货商提供的 66kV 电压互感器产品,必须满足使用要求,产品资质文件应提交业主审核。设备应采用结构合理、安全可靠;体积小巧,安装及维护简便,节能环保。
6.3 结构要求
(1) 电磁单元输入端对地不得安装用于限制铁磁谐振的氧化锌避雷器。
(2) 对叠装式结构的互感器,应有便于现场进行电容分压器试验的电磁单元分离装置。
(3) 互感器的结构应便于现场安装。
(4) 互感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不允许有渗漏油现象。
(5) 电磁单元应装有油面(油位)观察孔。
(6) 金属件外露表面应根据需方要求着相应颜色,产品铭牌及端子应符合图样要求。
(7) 接地螺栓直径不得小于8mm,接地处金属表面平坦,连接孔的接地板面积足够,并在接地处旁标有明显的接地符号。
(8) 二次出线端子螺杆直径不得小于6mm,应用铜或铜合金制成,二次出线端子板防湿性能良好。同时,二次出线端子应有防转动措施。
(9) 供货商应提供二次绕组和一次绕组出线端子用的全部紧固件。
(10) 所有端子及紧固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保护良好的导电接触。
7 材料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用于制造 66kV 电压互感器的材料均应符合有关材料标准的要求,使 66kV 电压互感器的性能满足系统所处工况的要求,并能保证使用寿命。所有端子及紧固件应采用防锈材料。
除非磁性金属外,所有设备底座、法兰应采用热镀锌防腐,其他金属部件均应采用达克罗(Dacro) 工艺防腐。 供货商对金属件的防腐措施应有专门说明。
供货商应明确提供 66kV 电压互感器中主要零部件的种类及牌号。66kV 电压互感器组装和安装所需的螺栓、螺母和垫圈等由供货商提供
8 检验和测试
8.1 试验分类
试验可分为: 1) 型式试验;
2) 例行试验;
3) 现场试验。
8.2 型式试验内容
供货商对所供型式的电容式 66kV 电压互感器,应送往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应符合 GB/T20840.5、GB/T 19749.1 标准所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步骤。型式试验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此:
(a) 耦合电容器高频电容和等值串联电阻的测量;
(b) 低压端杂散电容和杂散电导的测量;
(c) 电容分压器工频耐压试验(干、湿);
(d) 操作冲击耐受电压试验(干、湿);
(e)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试验(干、湿);
(f) 截波冲击耐受电压试验;
(g) 局部放电测量;
(h) 电容分压器温度系数测量;
(i) 无线电干扰电压测量;
(j) 瞬变响应试验;
(k) 铁磁谐振试验;
(l) 电磁单元的温升试验;
(m) 电磁单元的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n) 准确级试验;
(o) 机械强度试验;
(p) 工频耐压试验前后测量电容分压器的电容量和介损(tan );
(q) 短路承受能力试验;
(r) 爬电距离和干弧距离检查;
(s) 抗振试验。
供货商可以提交同类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对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供货商须对所供产品重新试验。
8.3 例行试验
66kV 电压互感器应在制造厂接受例行试验,试验应符合 GB/T 20840.5、GB/T 19749.1 标准所规定的试验项目和步骤。例行试验包括,但不限于此:
(a) 外观检查;
(b) 极性检查和端子标志校核;
(c) 电容分压器和电磁单元以及低压端子保护间隙的工频耐压试验;
(d) 工频耐压试验前后测量电容分压器的电容量和介损(tan )[在 10kV 电压下和(0.9~1.1)额定电压下分别进行试验];
(e) 工频耐压试验前后测量中间变压器的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
(f) 电容分压器在低电压下变比及电容量的测量;
(g) 泄漏试验(密封试验);
(h) 准确级试验;
(i) 局部放电测量;
(j) 铁磁谐振试验(在0.8、1.0、1.2、1.5 倍额定电压下进行)。
8.4 现场试验
根据合同书中的规定,为了保证设备能正常操作和运行,供货商、业主双方应进行现场技术性能测试和现场验收。
设备到现场后,应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安装。抽检不合格,全部返回原厂整改,再次到现场进行抽检。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供货商在业主监督下进行;如果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 设备发生异常,由供货商负责免费更换。
现场验收试验的时间和条件由业主根据现场安装和调试的进度确定。供货商应负责培训业主技术人员,使其掌握系统维护的各项技能。
现场验收试验主要目的是检验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实现,系统的性能指标是否达到;现场验收结束后,进行 72 小时的稳定性试验,试验要求同工厂验收试验;72小时稳定性试验结束后,标志现场验收试验结束,双方将签字确认试验结果。 在试验和调试期间所有损坏的供货范围内设备,供货商应免费给予更换;验收试验结束后,供货商的现场技术人员应负责完整备份系统软件,并提供给业主。现场安装完毕之后,电容式 66kV 电压互感器应接受如下现场试验,但不限于此: 电容分压器:
(a) 电容量测定(Cn、C1、C2);
(b) 介质损耗因数(tan )测量;
(c) 外绝缘爬电距离及干弧距离测量并计算比值;
(d) 工频耐压试验。
电磁单元:
(a) 一次接地端子对二次绕组及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
(b) 二次绕组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
(c) 绝缘油试验。
整台设备:
(a) 极性检查和端子标志校核;
(b) 准确级试验;
(c) 开口三角剩余电压测量(投运时测量)。
9 铭牌/标志
1) 供货商应正确标识 66kV 电压互感器的铭牌,并与供货文件相一致。产品铭牌应包括所有额定值,应有保护级绕组输出容量与准确限值系数曲线标牌,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铭牌上应至少给出下列信息:
—66kV 电压互感器设计参数; —出厂日期; —生产商的名称。
2) 铭牌尺寸可按照供货商标准确定,铭牌上的文字应在安装后清晰可见。
3) 铭牌使用不锈钢自攻螺钉固定在设备上。
4) 铭牌应安装在便于查看的位置,铭牌材质应为防锈材料,铭牌上的文字应在现场条件下长期保持清晰可读。
5) 牌上文字为中文,单位为 SI制。
10 涂层、包装和运输
1) 供货商应提交(不限于)以下设备的涂漆技术规范供评估和批准:
—主要设备
2) 技术规范应说明:
—表面处理;
—底漆涂层的技术规范
—面漆涂层的技术规范
—检查程序和标准
3) 供货商应提供足够的修补用漆并与机柜一同运输,以便在安装后现场修补。
4) 不锈钢表面不需涂漆,在喷砂和给其他表面涂漆时应保护好不锈钢部件。
5) 供货商应保证产品在运送到交货地点前的装箱、运输、储存中不受到损伤。供货商应报批其包装规范。供货商应保证产品在运输和存放期间直到安装前保持干净和干燥。
6)备品、备件应单独包装并清楚地标识。
11 技术文件提交要求
11.1 投标文件
投标时,供货商应向业主提供如下的文件:
1) 公正权威机构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
2) 业绩表/跟踪报告;
3) 与 66kV 电压互感器相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要求;
4) 制造、检测时间计划及内容;
5) 与设计、制造、测试和检测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名称;
6) 供货范围及界面、详细的供货清单,包括生产厂商、规格及型号等;
7) 其它。
11.2 订货后提交文件
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时间提供以下内容的技术文件:
—设计图纸和文件以印制、电子邮件和 CD 方式提供。
—设计文件,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提供1)66kV 电压互感器总图;
2)电气接线图;
3)66kV 电压互感器布置图和基础设计所需的数据。
4)经设计联络会确定的所有详细设计文件。
11.3 供货时提交文件交货时提供
1) 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内含图册、文字资料、零配件目录、备件手册等;
2) 工厂试验报告及试验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3) 主要设备的材料清单、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技术规格及制造商资料;
4) 其它相关标准
12 技术服务
12.1 技术支持
12.1.1 供货商应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编制安装指导手册,以便使业主能正确地安装所订购的设备,并在交货时提交给业主。
12.1.2 供货商应提供66kV 电压互感器的安装、性能测试、试运和投产等的指导服务。
12.1.3 供货商应提供现场安装需要的特殊工具。
12.1.4 如有必要,供货商应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指导安装。当业主通知供货商要投产运行时,供货商应配合试运和调试工作。
12.1.5 供货商应参与和指导装置的现场性能测试,现场性能测试时间为72 小时稳定运行,进行性能测试的要求和特殊方法由供货商和买主确定,供货商要向业主提供现场性能测试方案,以表明通过测试可以证明所提供的装置符合业主要求。
12.1.6 当设备出现故障或不能满足操作要求时,供货商应排除故障。
12.1.7 当设备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时,供货商应根据业主的要求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12.1.8 供货商有责任收集和计算所有的测试数据,在测试后的1 周内提交一份书面性能测试报告, 以准确地表明符合所有的性能保证。如果有些保证没有满足合同要求,供货商应自费修改解决,修改后再进行测试,直到证明已满足了全部的合同要求为止。
12.1.9 技术服务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12.2 培训
12.2.1 供货商应提供对业主操作人员的安装和维护培训工作。
12.2.2 供货商在设备交货前应向业主提交初步的培训方案和计划、培训手册及有关培训资料及相应电子资料(多媒体),业主审批后于交货时提供最终稿。
12.2.3 为使业主人员具有独立地安全操作和维护设备的技能和知识,供货商应分几个阶段对操作人员进行理论培训,第一阶段培训在试运之前进行,第二阶段培训在投产操作时进行。每个阶段需包括设备的详细操作过程,必要时每个阶段都要有现场示范。
12.2.4 供货商对维修人员的理论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原理及运行操作、必要的维持要求、故障检修过程,必要时将包括现场示范。
12.2.5 在预试运/试运期间,供货商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在岗培训。
12.2.6 培训主要在工程所在地进行。必要时,业主的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将在供货商的工厂进行培训,供货商负责为业主人员提供培训手册及有关资料,
12.2.7 在供货商工厂培训时,供货商负责提供教室及辅助教学设施。
12.2.8 培训费用包括在设备的总报价内。业主培训人员的工资和生活费由业主负责,但供货商将提供培训人员到达制造厂指定旅馆后,培训期间往返的交通、培训地至厂商工厂间的车费及工作餐。
13 验收
13.1 工厂验收
交货前提前通知业主,并预留足够的验收时间,由业主决定是否在交货前派人到工厂进行预验收。检查产品加工过程中质量记录、产品性能检验报告、联合调试等有关情况。且由业主签字准予发货。
13.2 到货验收
货物到达业主指定库房(或现场)后,由供货商派人员参加拆箱验收。并由业主指定代表、业主、供货商签字确认。
13.3 中间验收
产品在现场由供货商派现场服务工程师进行最后检查调试并指导监督安装。并由现场监理、施工单位、现场服务工程师签字确认。
13.4 最终验收
设备稳定运行 72 小时以上,由业主、供货商签字确认。
14 售后服务
1) 供货商(制造厂)在中国境内常设服务机构,应在15 日内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
2) 当设备出现故障或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时,供货商应按业主要求排除故障,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3) 在保修期内,当设备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时,在业主的要求下,供货商应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4) 当业主需要供货商提供服务时,供货商应在24 小时内作出答复,(如必要)在 72 小时内派服务工程师到现场。
5) 在质保期内,供货商负责对业主提出的质量异议做出书面明确答复。确属质量问题时,供货商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且负责免费更换。并相应延长其保质期。
6) 产品寿命期内,供货商应确保所有零备件的供应。
7) 供货商对零备件的供应,国内调配时间不超过72 小时,国外调配时间不超过 20 天。
15 担保与保证
1) 供货商应保证 66kV 电压互感器的设计满足业主所提供的参数要求,对所提供的设备负全面技术责任。
2) 为业主提供所选用的设计方案,并回答业主提出的有关问题,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 负责指导 66kV 电压互感器的安装、调试、投产、现场性能测试、现场服务。按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要求后,移交业主管理。负责为业主派出的设计联络、设备监造验收、工厂培训人员安排在外期间的食宿。
4) 所有设备和部件的机械保修期为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2 个月,或者自设备交付之日起 18 个月,厂商应该保证:在现场验收后 12 个月内,66kV 电压互感器的设计制造和材质选择不存在任何缺陷, 如在保证期内发现66kV 电压互感器有任何不良性能或出现缺陷,厂商应保证给予必要的变更、维修和更换,上述一切费用连同现场劳务费用和膳宿供应费用均应由供货商承担。
第二部分66kV 电压互感器专用技术条件
1 工程项目概况
适用于吉林油田公司乾安采油厂乾深 8 区块整体改造工程乾安变电所改造 66kV 电压互感器。
2 使用条件
2.1 安装场所
本工程位于吉林省吉林油田乾安采油厂乾安变电所,电容式 66kV 电压互感器安装。
2.2 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户外设备 40℃~40℃
相对湿度:最大日相对湿度≤95%,最大月平均相对湿度≤90%(装置内部既无凝露,也不结冰) 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地面垂直加速度 0.15g 同时作用
海拔高度: ≤1000m
大气压力:70kPa-106kPa 污秽等级:Ⅳ
最大风速:30m/s(离地面 10m 高,10min 平均最大风速) 覆冰厚度:10mm
*应考虑最大覆冰和 50%最大风速的荷载同时作用。
2.3 系统运行条件
标称电压:66KV。
最高运行电压:72.5kV 额定频率:50Hz。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短路电流及时间:可选 31.5kA/1s 安装地点:户外
3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表 3.1 技术参数响应表
序号 | 名 称 | 性能及参数要求 | |
1 | 型式或型号 | 单相/户外/叠装电容式 (防污秽等级 IV) | |
2 | 额定电压(kV) | 66 | |
3 | 设备最高电压 Um(kV) | 72.5 | |
4 | 额定频率(Hz) | 50 | |
5 | 电容器温度类别 | -40/40 | |
6 | 额定一次电压 U1n(kV) | 66/ 3 | |
7 | 额定中间电压(kV) | 13 | |
8 | 额定二次电压(kV) | 主二次绕组 | 0.1/ 3 |
剩余电压绕组 | 0.1/3 | ||
9 | 额定电压比 | 66/√3/0.1/√3/0.1/3kV | |
10 | 级次组合 | 0.5/3P | |
额定输出(VA) | 50/50 | ||
额定输出功率因数(cosφ) | 0.8 | ||
11 | 极性 | 减极性 | |
12 | 额定电压因数及持续时间 | 1.2 倍、连续 | |
1.9 倍、8h | |||
13 | 额定电容 Cn(pF) | 20000 | |
高电压电容器电容 C1(pF) | 30222 | ||
中间电压电容器电容 C2(pF) | 59130 | ||
实测电容对额定电容相对偏差不大于(%) | ?5~+10 | ||
组成电容器叠柱的任何两个单元的电容之比值偏差,应不超过其单元额定电压之比的倒数的百分数 | 5% | ||
14 | 电容元件的工作场强(kV/mm) | <13 | |
15 | C1/C2 的电容元件串联数 | / | |
16 | 中间变压器的铁心磁通密度 | 0.5T | |
17 | 电容分压器温度系数(K?1) | 5×10?4 | |
18 | 分压器绝缘水平 | 高压端雷电冲击耐受电压(kV,峰值) | 350 |
高压端截波冲击耐受电压(kV,峰值) | 385 | ||
高压端1min 工频耐受电压(kV 方均根值,干) | 160 | ||
高压端1min 工频耐受电压(kV 方均根值,湿) | 160 | ||
低压端1min 工频耐受电压(kV 方均根值) | 5 | ||
电磁单元绝缘水平 |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如果与分压器分别试验时)(kV 峰值,按分压比计算) | / | |
截波冲击耐受电压(如果与分压器分别试验时)(kV 峰值,按分压比计算) | / | ||
中间变压器交流耐受电压(kV 方均根值) | 56.8 | ||
补偿电抗器交流耐受电压(kV,方均根值) | 10 | ||
中压回路接地端1min工频耐受电压(kV,方均根值) | 3 | ||
载波通讯端子1min 工频耐受电压 (kV,方均根值) | 5 |
二次绕组之间及对地1min 工频耐受电压(kV,方均根值) | 3 | |||
阻尼器绝缘水平 | 300V | |||
19 | 电容分压器介质损耗因数 tanδ (%) | 在 10kV 电压下 | ≤0.15 | |
在(0.9~1.1)额定电压下 | ≤0.15 | |||
20 | 在 1.1Um/ 3 电压下局部放电水平(pC) | ≤10 | ||
21 | 在 1.1Um/ 3 电压下无线电干扰电压(μV) | ≤500 | ||
在 1.1Um/ 3 电压下户外晴天夜晚无可见电晕 | 无可见电晕 | |||
22 | 传递过电压峰值限值(kV) | ≤1.6 | ||
23 | 电磁单元温升限值 (K) | 顶层油 | 55 | |
绕组 | 65 | |||
铁心及其他金属件表面 | 不超过所靠近的材料限值 | |||
24 | 电磁单元绝缘油 | 变压器油标号 | 45# | |
击穿电压(kV) | ≥40 | |||
tan?(90℃)(%) | ≤0.5 | |||
含水量(mg/L) | ≤15 | |||
总烃(?L/L) | ≤10 | |||
H2(?L/L) | ≤50 | |||
C2H2(?L/L) | 0 | |||
25 | 瞬变响应:在额定电压下互感器的高压端子对接地端子发生短路后,二次输出电压应在额定频率的一个周期内衰减到短路前电压峰值的百分数(%) | ≤10 | ||
26 | 铁磁谐振特性 | 在 0.8、1.0、1.2 倍 U1n 下二次侧短路不少于 0.1s 后又突然消除短路,其二次电压峰值恢复到与正常值相差不大于 10%的额定频率周波数及试验次数 | 0.8 | ≤25 周波,10 次 |
1.0 | ≤25 周波,30 次 | |||
1.2 | ≤25 周波,10 次 | |||
在1.5 倍U1n 下二次侧短路不少于 0.1s 后又突然消除短路,其二次电压回路铁磁谐振持续时间及试验次数 | 1.5 | ≤2s,10 次 | ||
27 | 高频特性 | 载波工作频率范围(kHz) | 30~500 | |
高频电容实测值对额定电容的相对偏差不大于 | ?20%~+50% | |||
等值串联电阻(Ω) | 40 | |||
低压端对地的杂散电容(pF) | 300+0.05Cn | |||
低压端对地的杂散电导(?S) | 50 | |||
不发生损坏或性能变化时通过的稳态高频电流(A) | 1 | |||
28 | 当一次绕组施加三相平衡电压时,三相互感器组剩余电压绕组接成开口三角后剩余电压不大于 (V) | 1 | ||
29 | 阻尼方式 | 速饱和电抗器 | ||
30 | 补偿电抗器结构型式 | 固定气隙 | ||
补偿电抗器调感方式 | 抽头调感 | |||
补偿电抗器限压元件类型 | 无 | |||
补偿电抗器安装位置 | 电磁单元尾部 | |||
31 | 结构 | 对叠装式互感器是否装有可现场进行电容分压器试验的装置 | 无 | |
电磁单元输入端对地 | 无 | |||
32 | 套管材质 | 高强瓷 | ||
伞裙结构 | 大小伞 | |||
套管平均直径(mm) | 323.5 | |||
外绝缘最小爬电距离(乘以直径系数 K)(mm) | 3465 | |||
套管干弧距离(mm) | 1030 | |||
爬电距离/干弧距离 | ≤3.5 | |||
33 | 一次接线端子机械强度(N) | 任意方向静态承受试验载荷(典型方向为水平纵向、水平横向、垂直方向分别施加,1min) | 1250 | |
实际运行总载荷 | 不超过静态试验载荷的 50% | |||
具有载流端子时承受的极端动力载荷 | 静态试验载荷的 1.4 倍 | |||
34 | 质量(kg) | 每台互感器总质量(包括附件) | 见确认图纸 | |
不包括附件的每台互感器质量 | 见确认图纸 | |||
运输质量 | 见确认图纸 | |||
35 | 外形尺寸 (mm) | 组装好的互感器总高度 | 见确认图纸 | |
组装好的互感器总宽度 | 见确认图纸 | |||
运输尺寸(长×宽×高) | 见确认图纸 | |||
36 | 预期寿命(年) | 30 |
4.设备清单
表 4.1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设备名称 | 单位 | 型式、规格 | 数量 | |
单相、户外、叠装电容式电压互感 | ||||
1 | 66KV 电压互 感器 | 台 | 器 TYD66(防污秽等级 IV) | 6 |
66/√3/0.1/√3/0.1/3k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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