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虚拟演播室及灯光声学设备招标公告

电视台虚拟演播室及灯光声学设备招标公告

利辛县电视台虚拟演播室及灯光声学设备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利辛县电视台虚拟演播室及灯光声学设备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现公开对利辛县电视台虚拟演播室及灯光声学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且具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到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参与竞标。

1.项目名称:利辛县电视台虚拟演播室及灯光声学设备(项目编号LXZTBZX2011X164)。

2.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采购规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LXZTBZX2011G164,利辛县电视台虚拟演播室及灯光声学设备,项目总投资48万元。

3. 供应商资质条件: 3.1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万以上);投标商为专业广播电视产品供应商、集成商,必须有能力提供长期系统培训、售后服务、系统升级等服务;提供本地化服务,响应时间不大于2小时;县级(含县级)以上单位系统集成成功案例不少于2个(须附案例合同、用户单位联系地址、电话)。

4.招标文件获取:供应商于2011年9月24日至2011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前往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地址:利辛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5.投标文件递交无截止时间: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六日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四开标室。

6.开标时间: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六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四开标室。

7.联系方式:

利辛县招投服务中心 利辛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吴德军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电 话:139*****887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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