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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石柱县玉带南街支行原址改造(第二次),项目编号:DXZB
********,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根据《关于同意石柱县玉带南街支行原址改造的批复》渝邮银发〔2019〕4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建面约135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施工图为准。
2.2工期:65天。
2.3 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南街13号。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墙体、天棚、地面、门头、水电线路等原始项目拆除除渣、水管改道或封堵,未拆除墙体表面腻子层、抹灰层铲除除渣,地面回填找平,新砌砖墙及墙面、未到顶空间钢板或钢筋网防护,水电预埋,强弱电布线(弱电线路编号、测试,弱电机柜、配线架、理线架采购安装),墙体、地面装饰,天棚吊顶装饰,铝合金封闭式电动防盗卷帘门带智能地锁、机房乙级防盗门采购安装(门体强度应不低于GB17565-2007规定的乙级,防盗锁应符合GA/T73-2015中B级,并具有公安部门检验报告),联动门采购安装(符合GA576的有关要求,并具有公安部门检验报告),加钞间甲级智能防盗门采购安装(门体强度应不低于GB17565-2007规定的甲级,防盗锁应符合GA/T73-2015中相关要求,并具有公安部门检验报告),防弹玻璃采购安装(符合GA38-2015中相关要求,具有公安部门检验报告)。地弹门、感应门采购安装,铝合金百叶检修口采购安装,铝合金钢化玻璃隔断采购安装,灯具、开关、插座、空开、配电箱、防雷设施采购安装,卫生洁具采购安装,自助取款机安装、装饰,30cm以外的店招骨架及饰面制作安装等。成品现金柜台、自助取款机、家具为甲供,空调、监控、报警、消防、店招(厚度30cm以内)由其他施工方承担。
2.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9967.0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8770.58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招标人给出的价格填报不能更改,否则为废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6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金融机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3.3信誉要求
(1)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要求,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需书面自行承诺在近三年内无重伤及以上的工伤事故;近三年内无环保事故;近三年无拖欠民工劳务费的败诉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
投标人自行声明未受到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限已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受到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还需提供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限已满的证明材料。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19年6-11月)的复印件。
(2)项目经理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且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其他人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19年6-11月)的复印件。
(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 ,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主要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
安全员需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需提供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复印件;其他管理人员提供相应岗位证的复印件,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2019年6-11月)的复印件。
中标后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不得低于重庆市城乡建委渝建发【2013】1号《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重庆市外施工企业投标要求
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须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或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和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
3.7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8 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1)各投标人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以上所有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有投标人投诉并经查实或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投标人投诉或经招标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0年1月19日-2020年2月2日17:00。
4.2报名方式:
4.2.1现金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座2楼财务室,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4.2.2汇款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
********34@qq.com(邮箱)。
户 名: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
****************305
4.3 招标文件发售:人民币800 元/套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2月13日09:30-10:00
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0年2月13日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融城2号T2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
159*****625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联系人:黄元媛、张艺凡
电话:
185*****135、
150*****784电子邮件:
********34@qq.com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DXZB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石柱县玉带南街支行原址改造(第二次)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地址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文件售价
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