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中河初级中学工程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鄞州区中河初级中学工程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鄞州区中河初级中学工程桩基检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中河初级中学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7]1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
项目规模: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3215.96平方米,其中南地块建筑面积为9868.68平方米,南地块地下室建筑面积10014.92平方米;北地块为3347.28平方米,北地块地下室建筑面积3201.04平方米。设计规模为63个班。
项目总投资:38869.9485万元。
招标控制价:624065元。
计 划 工 期:工期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检测进场之日起至全部项目检测合格,需满足总包进度要求。检测结束后7天内提供检测报告。
招 标 范 围:竖向静载(抗压、抗拔)检测、低应变检测、钢筋笼长度检测、钻芯取样实验、高应变检测、超声波声测管检测、复合地基荷载试验等。
标 段 划 分:1 。
质 量 要 求:及时提供满足鄞州区质监站备案要求的《检测报告》。
安 全 要 求:合格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核定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全部检测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未明确单位归属的须提供2019年10月、2019年11月、2019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
3.5其他:
3.5.1投标人不得有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5.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 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地 址: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联 系 人:施春敏、程立波
电 话:****-********
传 真:****-********
标签: 桩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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