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大洼区清水河整治工程项目,已由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大洼区清水河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大行审发【2019】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办事处,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洼区清水河整治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田家街道向海大道至中华路段
2.2合同估算价:
*******.29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20 年2月18日开工至 2020年5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104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渠道清淤。分为2段,分别为:①浆砌石挡墙段,起点位于向海大道(K0+000),终点位于锦江路(K1+200),长度1200m。②无浆砌石挡墙段,起点位于中华路(W0+000),终点位于锦江路(W1+630),长度1630m。渠底现高程约0.25m,淤积平均厚度1.2m。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资格条件: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 投标保证金
4.1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8万元,须在2020年2月10日15时00分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4.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1月19日至 2020年1月23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目负责人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用报告等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带有清晰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14时整,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一楼开标室(地址:大洼区中心路与春江街交叉路口西南100米)。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办事处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
联 系 人:侯波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
138*****909帐户名称: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洼支行
账 号:2100 1730 3080 5250 5820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