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商办工业公司仓库竞租
惠安县商办工业公司仓库竞租
项目编号 | HAXZ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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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安县商办工业公司仓库竞租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惠安县商办工业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375,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5 |
挂牌日期 | 2020-01-19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惠安县商办工业公司竞 租 文 件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1月20日竞租规则与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与说明:一、竞租者必须在2020年2月5日17时前提交有效证件向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领取竞价牌,方能参加竞价,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不视为正式竞租人。竞租中标者的竞租保证金在不违约的情况下转作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押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二日内无息退还。 二、本次竞租项目惠安县商办工业公司位于螺阳镇大红埔仓库1座共两层, 建筑面积3048.8㎡进行招租;租赁期限5年, 租金按季度缴纳, 具体规定与要求以《租赁合同》或为准。 三、本次竞租项目按现况进行招租,竞租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有权了解或者查看竞租项目情况和《竞租规则与说明》及《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竞租人一旦进入会场竞租,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四、本期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竞买人按拍卖师报出的起拍价和竞价幅度进行应价,亦可高于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举牌口头应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自然失效。拍卖师在应价基础上再报价,经三声报价后无人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确认成交。竞租中标人不得反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竞租中标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竞租中标结果通知书》,并于中标之日起5日内凭《竞租中标结果通知书》与委托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处理,取消中标资格和竞租保证金。 亣、凡参加竞租者应自觉履行本招租规则,违约者,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泉州市中亿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 20 日 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现将其合法拥有的场所出租给乙方自主经营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 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赁地点与面积: 租赁地点为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5年, 即从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租金及缴交方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于当月10日前一次性汇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开户行: ; 账号:;第一个月的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 若乙方逾期未缴, 按逾天数每日50元的滞纳金, 逾期30天以上按本合同第五款约定执行。 四、租赁房屋的用途:五、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 在合同签订之前, 乙方应交给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押金; 若乙方超过30天以上未交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其它约定条件,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收回出租仓库, 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若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 租赁期届满,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提交的押金收据原件,向乙方如数退还租赁履约金。 六、在租赁期内, 未经甲方许可, 乙方不得将上述仓库转租给他人戓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不得进行其它违法活动。否则,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款约定执行。 七、在租赁期内, 乙方应爱护甲方原有的财产、设施。如损坏, 乙方应承担维修责任或租赁期届满, 按市场价赔偿甲方。否则, 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扣回。 八、在租赁期内,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结构及设施。乙方若需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等, 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后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必办的审批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但若改变经营场所的墙体、门窗等结构,租赁届满交还给甲方时应恢复原状, 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没有恢复原状, 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所缴纳的租赁押金。 九、租赁经营期间, 乙方须遵纪守法, 照章纳税, 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一切应办证件、手续、营业执照等, 自行负责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出租方、承租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税费), 乙方在租赁期间经营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概与甲方无关。十、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十一、安全责任: 乙方要树立安全意识, 确保租赁仓库安全无事故, 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甲方的检查、监督, 如公安、消防、环保、劳动、卫生、食品安全等部门, 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租赁期间内一切消防、安全、环保、劳动、卫生、食品安全责任问题由乙方负责, 与甲方无关; 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严格遵守, 积极、主动地履行, 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本合同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 所产生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租赁仓库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租赁期间若遇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国有资产拍卖或其他重大政策出台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应互为谅解。甲方可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须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将所租赁场地返还甲方,本合同自动终止,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地址: 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年 月 日惠安县商办工业公司竞租目录与简介序号竞租项 目建筑面积(㎡)起拍价 元/月成交(元/月)竞租号 1螺阳镇大红埔仓库1座共两层3048.86250 惠安县商办工业公司位于螺阳镇大红埔仓库1座共两层, 建筑面积3048.8㎡,租赁期限5年, 租金按季度缴纳, 起拍价人民币625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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