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2020032许昌中金建投实业有限公司“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清廉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工程主体沉降观测及土壤氡气浓度检测”-招标公告
XCGC-F2020032许昌中金建投实业有限公司“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清廉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工程主体沉降观测及土壤氡气浓度检测”-招标公告
XCGC-F*******许昌中金建投实业有限公司“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清廉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工程主体沉降观测及土壤氡气浓度检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清廉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工程主体沉降观测及土壤氡气浓度检测由许示范发改[2018]30号核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中金建投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XCGC-F*******号;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四至为尚集街以北,尚集北街以南,魏武大道以西,魏文路以东。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62265㎡,其中地上417632㎡,地下144633㎡。建筑含安置住宅、配套公共设施、配套市政设施,层数为多、高层;建筑限高小于80m。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体沉降观测及土壤氡气浓度检测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清廉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工程主体沉降观测;
第二标段: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清廉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土壤氡气浓度检测。
2.5 工 期: 30日历天;
2.6 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411950.00元;第二标段:255264.32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地基基础检测专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3.2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为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和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3.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址: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8时30分。
(三)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同时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四)电子介质存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三室。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中金建投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2层
联系人:甘先生
电 话: ****-*******
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万象春天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1*****898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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