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大额现金自助服务设备选型入围第二次供应商征集及 招标公告
银行大额现金自助服务设备选型入围第二次供应商征集及 招标公告
上海银行大额现金自助服务设备选型入围项目
第二次供应商征集及信息公示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上海银行大额现金自助服务设备选型入围项目”进行第二次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本项目针对上海银行大额现金自助服务设备进行入围采购,包括大额现金自助服务设备(大堂式)和大额现金自助服务设备(穿墙式),具体详见附件。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
(三)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供应商所提供的大额现金自助服务设备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大额现金自助服务设备检验检测合格报告。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入围后不得分包、转包。
四、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的有效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2017年及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
(五)纳税证明及缴金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公安部颁发的针对本项目所提供大额现金自助服务设备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相关信息需与供应商所提供资料保持一致(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型号、送检单位名称等)。
(七)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六、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2020年1月31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代理机构地址。
七、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联 系人:尤先生
联 系 邮 箱:gyszj@bosc.cn
监 督 邮 箱:caigouzhongxin@bosc.cn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1705
联系人:吕林琳
电话:185*****005
联 系 邮 箱:********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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