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和广场南侧道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捷和广场南侧道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914
工程名称 三水区捷和广场南侧道路市政工程
工程地点 三水区捷和广场南两侧
建设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城中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分类 施工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市政桥梁工程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构成
招标内容 三水区捷和广场南侧道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水区捷和广场南侧道路市政工程,已由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三发规资[2011]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城中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的概况
2.1 工程地点:三水区捷和广场南两侧。
2.2 工程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三水区捷和广场南侧道路市政工程,道路西起南丰大道,向东延伸至一条宽度为40m的规划道路。南侧道路全长约0.522km,路基宽度24m;道路等级为I级城市次干道,包括沥青路面施工、人行道路面铺设、排水管道施工、路灯施工及绿化栽植等。工程建安造价约1486.60万元,本工程投标最高下浮率为5%,最低下浮率为15%。(已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2.3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合同单价可调合同总价的方式。
2.4 施工工期:270个日历天。
2.5 定标方式:A B值评标法。
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以转帐形式递交。
2.7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每两个月支付一次,承包人在每月25号前完成申报当月的完成工程量及材料使用量,发包人对监理方签认的进度付款申请报告进行审批,并按时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三水区财政局审定结算后六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5%;
(3)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30天内无息一次性返还。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具体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如下:
3.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2008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宗(或以上)通过公开招标独立完成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10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沥青路面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2)建造师业绩:2008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宗(或以上)通过公开招标独立完成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7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沥青路面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
3.3信誉要求:(1)、连续五年获得工商局颁发“重合同、守信用”证书;(2)、2008年1月1日至今,在佛山地区无《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附表5中所指计分值为15分的不良诚信记录。
3.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有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未被有关部门锁定的人员;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职称,并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2)、施工员:至少3名,具有施工员资格证书;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安全员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其中专职安全员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未被有关部门锁定,且不能同时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相应职务;造价员(或造价师):至少1名,具有造价员证(须为市政工程专业)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资料员:至少1名,具有资料员资格证书。
3.6提供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属于本单位员工一年或以上(必须包括2011年6月、2011年7月、2011年8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其中注册建造师出具的社保证明须在本招标公告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印章,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9 月 26 日至2011年 9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联系电话:****-********)持下列真实有效的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固定投标员卡及其身份证,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专业类别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4、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 拟派注册建造师(B证)和专职安全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5、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施工许可证(或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6、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4.2 已报名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1 年 9 月 26 日至2011年 9 月 3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的“报名回执”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园林路26路7楼)购取招标文件,不购买招标文件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者,均视为放弃本工程投标权利。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拟定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10 月 26 日 上 午 10 时 00 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拟定开标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26 日 上 午 10 时 00 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项目负责人到场要求:
6.1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或法人代表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人的确定办法
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开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开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当场退回。
7.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有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即为不合格,不予通过本工程的资格审查。
7.4 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投标人少于5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城中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碧堤路九号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园林路26号7楼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7)********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传 真:(0757)********
2011年 9 月 26 日
预发包价
工期
对投标单位要求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11-09-26 08:3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1-09-30 17:00:00
报名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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