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谷城至丹江口公路改建工程(K0000~K5000)招标公告

[谷城县]谷城至丹江口公路改建工程(K0000~K5000)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谷城至丹江口公路改建工程(K0+000~K5+000)(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1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了建设,项目业主为谷城县公路管理局,所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和县交投公司融资(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谷城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谷城县

建设规模

建设投资约4809.2897万元

其他

/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招标澄清、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施工招标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其他要求:_/__。

4.资格评审

本次资格评审采用资格后审。

5.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造价的60%,交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工程造价的80%,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款的97%,下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缺陷且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不计利息)。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人民政府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入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栏目”《交易主体(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分散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办事指南》。

6.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 月19 日上午09:00时至2020年1月23日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使用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3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6.4投标人需要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人民政府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事宜。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 月19 日9 时00 分,地点为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总工会四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谷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谷城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湖北建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粉阳路69号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翰林路3号

联系人:王芬 联系人:庞大平

电话:138*****410 电话:181*****387


                        2020年1月 17 日

附件1.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提交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曾单独完成一项公路工程新建、改建或改扩建施工任务。提供中标通知和合同协议书。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

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名单;

(7)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行贿 犯 罪 档 案 查 询 媒 介 为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8)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 要求

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且现注册单位为本投标人;

(3)具有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至少8年,其中从事类似工程2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2年以上。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至少8年,曾主管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的技术工作。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格 要求

要求

路基、路面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从事类似工程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从该项目撤离)

桥梁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从事类似工程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

造价工程师

1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类似工程计划与造价工作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

质检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质检员证书,近5年内从事类似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并具有相同施工经验

试验检测工程师

1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5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测量工程师

1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专职安全员

1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5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自有或租赁

施工机械设备





粒料拌和设备

500t以上

1

自有

粒料摊铺机

7.5m以上

1

自有

沥青砼拌和设备

160t/h

1

自有

沥青混合料摊铺机

7.5m

1

自有

重型轮胎式压路机

不小于25T

1

自有

振动压路机

18T以上

1

自有

双驱双振钢轮压路机

12T以上

2

自有

挖掘机

2~3m3

2

自有

洒水车

5T以上

2

自有

强制式砼搅拌机

500L

1

自有

装载机

2m3

3


试验检测仪器





沥青马歇尔试验仪器


1

自有

全站仪


1

自有

水准仪


2

自有

回弹仪


1

自有

坍落度仪


1

自有

重型击实仪


1

自有

筛子(方孔)

新标准

1

自有

恒温干燥箱

0~300℃/0.1℃

1

自有

电子天平

15000/5g、200g/0.001g

1

自有

坍落度筒


2

自有

滴定台(测灰剂量)


1

自有

灌砂筒(含铝盒)

φ15cm

1

自有

三米直尺


2

自有

脱模器


1

自有

弯沉仪

5.4m

1

自有

取芯机


1

自有

液塑限仪


1

自有

万能压力试验机

600KN以上

1

自有

砂浆试模

7.07*7.07*7.07cm

6

自有

砼抗压试模

15*15*15cm

3

自有

游标卡尺


1

自有

针片状规准仪


1

自有

切割机


1

自有

小型汽油发电机


1

自有

恒温恒湿养护室


m2

≥5

自有

恒温水浴


1

自有

路面渗水仪


1

自有

标准筛


1

自有


注:1、工地现场必须自建试验室,试验室的设备、人员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要求和完成本项目检测的能力,且必须在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母体试验室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为保证路面质量,工地现场50公里范围内自有或租赁2000型及上沥青拌和站(自有的提供设备发票或租赁的提供供货协议)。


















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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