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李高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秀山县李高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秀山县李高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李高水库工程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秀山县李高水库工程立项的函》秀山发改函【2019】347号文件精神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所,资金来源为市级资金和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含部分专题)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水库总库容61.2万㎡,大坝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28m。项目预计总投资约6800万元。
2.2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里仁镇李高村。
2.3招标范围:秀山县李高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含部分专题)的勘察设计工作。
2.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计1 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90天内完成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工程设计类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20日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答疑补遗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全部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及相关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招标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宜欣宜景苑1幢)。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监督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所
地 址:秀山县渝秀大道西段行政事业大厦8楼
联系人:冉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03号中渝香奈公馆6幢25楼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招标
|
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