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橡胶制品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硅橡胶制品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硅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项目建设概况简述

(1)项目名称:硅橡胶制品项目

(2)建设地点:洛江区马甲镇大厅埔工业区

(3)建设单位:泉州洛江永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4)项目性质:扩建

(8)生产规模:硅橡胶制品50吨/年

(二)主要环境问题

(1)项目运营时外排生活废水对城东污水处理厂工艺和处理负荷的影响;(2)项目油压成型、印刷、喷涂和烘干过程中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3)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其中NH3-N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标准45mg/L),通过项目周边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现有的活性炭处理装置正常处理后,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的贡献值较小,因此项目在生产运行时,对区域空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根据现状调查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的运行不会使得区域空气环境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相关空气质量浓度限值。项目可不划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大楼外50m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无集中居住区,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经采取有效措施,项目固废得到利用或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和期限

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2020年1月20日—2020年1月31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具体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泉州洛江永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188,联系人:林友土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硅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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