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废气处理系统改造等(第四次)招标公告

锅炉废气处理系统改造等(第四次)招标公告

锅炉废气处理系统改造(第四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人:锅炉废弃处理系统改造项目部

1.3 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锅炉废气处理系统改造(第四次)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

2.3 建设内容:10T蒸汽锅炉低氮燃烧器一台(油气两用);FGR烟道20米;变频器15KW一台;变频电机15KW一台;拆除旧烟气处理设备一台

2.4 建设经费:117.00万元。

2.5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锅炉B类安装、改造、维修施工许可证或原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锅炉3级(含)以上安装、改造施工许可证的国内企业近3年(2017年至今)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累计合同金额15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已被地方、招标单位等部门或单位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0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www.cqggzy.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www.cqggz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交纳,售后不退。如投标人未交纳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应在2020年1月23日17时前,

7、答疑时间

应在2020年2月1日17时前,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锅炉废弃处理系统改造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重庆市地 址: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废气处理系统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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