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电石法聚氯乙烯低汞触媒应用与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技术支持子的招标

“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电石法聚氯乙烯低汞触媒应用与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技术支持子的招标

关于“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

电石法聚氯乙烯低汞触媒应用与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

技术支持子项目的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17年8月16日,《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在全球正式生效。针对电石法聚氯乙烯用汞生产工艺,公约提出了多项管控要求,其中包括到2020年,电石法聚氯乙烯单位产品的汞使用量比2010年下降50%。为控制行业汞污染、推动低汞触媒高效应用的工业化应用以及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我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联合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1月正式启动。

根据项目要求,拟委托一家技术支持单位,为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单位产品用汞量减半工作以及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提供技术支持,推动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工作。编写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低汞触媒高效应用验收方法,协助甲方开展试点企业和推广企业的验收;同时针对单位产品用汞量未能减半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其制定技改工程方案;协助甲方对技改企业进行验收;为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提供技术支持。

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 工作任务

本项目将委托一家机构,围绕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低汞触媒高效应用和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开展以下工作:

(一)低汞触媒高效应用技术支持工作

1.编写企业技术改造达标评估方法

基于项目4家试点企业和项目推广企业的成功经验,编写企业技术改造达标验收方法。该方法将针对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内容,以及技术改造后单位产品用汞量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减半目标要求。该验收方法应包括评估的依据、指标和方法等内容。验收方法中应包含汞使用减排量的计算方法。

2.编写低汞触媒高效应用实践和技术指南

基于甲方提供的单位产品用汞量减半达标企业信息,收集并梳理达标企业在生产技术、指标控制、触媒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技术,研究单位产品用汞量减半的核心指标和关键措施和技术,编写低汞触媒高效应用实践和技术指南。

3.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咨询服务

协助甲方,2020-2022年期间,每年召开一次全国范围的低汞触媒高效应用实践和技术的培训会,主要培训对象为试点企业、推广企业以及重点省等。

在15-20家推广企业技术改造过程中,协助甲方通过会议、电话、现场考察等方式对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给予指导,对企业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按甲方要求编写咨询服务工作报告。

4.企业数据和技术改造方案审核

对试点企业和推广企业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指出企业填表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对企业提交的技术改造方案进行验收,并组织甲方代表和至少5名行业技术专家给出验收意见。

(二)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技术支持工作

1.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技术筛选

编写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申报指南、申报书模板、申报评审和筛选方法。并协助甲方起草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投标文件。

组织至少5名行业、工艺或触媒等相关领域资深专家,协助甲方对投标技术进行评审和筛选,并完成评审和筛选报告。

2.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技术定期评估和最终验收

在示范项目启动后,按照甲方提供的评估方法,每半年组织专家对示范项目进展开展评估,并开展项目最终验收工作。撰写半年评估报告和示范项目最终验收报告。

(三)配合项目开展相关工作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参加项目下与低汞触媒高效应用与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相关的会议、考察等活动。

二、 项目产出(所有产出报告最终稿为中英文)

(一) 2020年预期成果包括:

1.企业技术改造达标验收方法(包括验收方法编制说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初稿,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终稿)

2. 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申报指南、申报书模板、申报评审和筛选方法;(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3.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评审和筛选报告;(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

4.低汞触媒高效应用实践和技术指南;(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5.企业2017-2019年用汞信息和技术改造方案验收报告,其中含各家汞使用减排量;(甲方提供相关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6.2020年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半年评估报告。(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 2021年预期成果包括:

1.企业2020年用汞信息和技术改造方案验收报告,其中含各家汞使用减排量;(甲方提供相关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2021年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半年评估报告。(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 2022年预期成果包括:

1. 2022年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最终验收报告。(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 实施周期

该项目将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三、 单位资质要求

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一) 单位资质要求

1.熟悉《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相关政策、法规等;

2.熟悉和掌握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工艺、技术规程以及无汞技术和无汞工艺;

3.具有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行业低汞触媒高效应用研究或管理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验;(每提供一个项目经验得30分,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4.近五年具有国际合作项目实施经验的机构优先。

(二) 成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 应具有高级职称;

(2) 具有5年或以上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行业低汞触媒高效应用或无汞触媒研究和应用相关技术或管理经验;(每提供一个项目经验得30分,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3) 优秀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和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

2.项目组成员

(1) 团队组成成员不得少于5人(1名项目负责人,至少4名其他研究人员);

(2) 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2人具备高级职称;

(3) 参与过与汞触媒应用以及无汞技术研发相关的研究或管理工作;(每提供一人得30分,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4) 至少3人具有2年及以上化工行业汞削减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方法: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下方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杨济妮

电话:***-********

电邮:yang.jini@fecomee.org.cn

五、 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2月28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术建议书与财务建议书应分别密封,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投标书接收人:卢俊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lu.junming@fecomee.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政编码:100035

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六、 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附后。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0年 1月 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汞触媒 聚氯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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