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东线C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东线C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东线C段)工程 已由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信发改投(2019)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信宜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信宜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东线C段)位于信宜市境内,项目按规划线位沿包茂高速公路和洛湛铁路西侧布设,起点接东线B段终点,由南往北走,在K4+330处与环东大道相交,在樟坡附近上跨国道G359线,途经樟坡、马周位、马古垌、白坡队、三丫塘、妖堂地,终点在丰垌村附近与包茂高速池垌立交连接线相交,桩号范围为K4+260~K11+337(其中K4+260~K5+164为本项目与环东大道共线段),路线长7.077km。
2.2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的技术标准,路基标准横断面组合为 33.5m,设计速度为80km/h。
项目估算总投资77042.9896万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
2.2.1 初测、初勘报告: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成果;
2.2.2 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文件):在提交初测、初勘报告后10天内
提交成果;
2.2.3 初步设计文件修改(含概算文件):正式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后5天内;
2.2.4 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施工图预算文件)及详勘、定测报告: 在修改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后15天内完成;
2.2.5 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正式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后5天内完成;
2.2.6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8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里程范围 | 长度 | 工作内容 |
K4+260~K11+337 | 7.077km | 里程范围的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不含路灯外电源工程)的勘察设计;上述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有)、详勘、定测、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配合、征地拆迁图编绘(如有)、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且在人员及信誉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甲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均不得对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01月20日,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直接参与投标。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登陆“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后收取,收取后不退。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登陆“建设工程答疑系统”(登陆口在门户网站左侧栏目)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2 月 11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1、2号楼三层)。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4.116.250.42:7101/mmzdtb/)上发布。
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宜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信宜市新尚路19号 电 话:****-******* 联 系 人:麦女士 | 招标代理: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沙陀村东路1号-91室 电 话:187*****383 联 系 人:卢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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