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塘天然气加注气化综合站建设招标公告
黄花塘天然气加注气化综合站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安泗州交能加气有限公司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即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淮安泗州交能加气有限公司 | 黄花塘天然气加注气化综合站 | 盱眙县黄花塘镇军部路与205国道交叉路口东侧 | 淮安新元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该建设项目占地8307平方米 | 2020.1.16-2020.1.19 盱眙县环保局网站受理公示,无反对意见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项目破碎过程废水、清洗过程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冷却废水、碱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接管至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冷却水、碱喷淋塔水、破碎、清洗循环水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用水标准。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经四套“油烟净化器+碱喷淋塔+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2#、3#、4#)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四)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后,再通过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遵守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机头料降级销售;杂质、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滤网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污泥、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六)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盱眙县审批局综合审批科环保窗口211700
信箱:********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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