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灰岩矿详查勘察服务二次青龙水泥灰岩矿详查勘察服务二次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水泥灰岩矿详查勘察服务二次青龙水泥灰岩矿详查勘察服务二次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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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5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淅川县下集-青龙水泥灰岩矿详查勘察服务 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2019-425 招标单位:淅川县金地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省君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零年元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评标办法. 1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21 ********">第五章 服务要求2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2 第一章:招标公告 淅川县下集-青龙水泥灰岩矿详查勘察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淅川县下集-青龙水泥灰岩矿详查勘察服务项目二次,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淅川县金地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淅川县下集-青龙水泥灰岩矿详查勘察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19-425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下集-青龙水泥灰岩矿详查勘察服务 河南省淅川县下集-青龙水泥灰岩矿详查范围一览表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资金预算:300万元 4、质量要求:符合《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13-2002)等行业标准、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技术评审要求及业主的其它要求。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能满足所报标段的招标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开评标现场由相关人员现场查询核实。(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投标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完善的技术、生产、质量服务管理体系,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含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1、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上午09:00至2020年 2月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潜在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起止时间内,自行登录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cxggzyjyzx.com左侧“电子招投标系统”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EPG格式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1000元/单位,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开标前,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投标人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足额转入费用缴纳说明单上显示的账户和账号。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同一账号的,一经发现视为串通投标。 4.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2月11日16时00分。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伍万元整) 4.4转账时应在汇款附言(备注)栏按规定内容分标段填写: “2019- 425二次投标保证金” 4.5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二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没有进行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二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 5.2投标人需要同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至交易系统、递交优盘介质PDF格式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20年2月14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5.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开标室(淅川县北区政务服务中心16楼) 5.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cxggzyjyzx.com:8080/ggzy/)交易系统上传;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5.6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优盘介质PDF格式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上传/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5.7投标人应携带公司相关CA证书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六、x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金地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0*****949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 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淅川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淅川县北区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39*****5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君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76*****555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紫荆山路16号紫荆城写字楼18层1802号 淅川县金地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发布人:河南省君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 1月20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
二、采购人与投标人 2.1. 适用范围2.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2. 定义2.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2 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2.4 投标人:是指终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2.5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最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2.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 2.2.7 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2.8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2.9货物伴随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承担的技术服务、技术协助、校准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3. 合格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2.4. 投标人代表2.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2.5. 投标费用2.5.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6. 踏勘现场 2.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6.2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 2.6.3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6.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7. 投标预备会 2.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7.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7.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 招标文件3.1. 招标文件的构成3.1.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服务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3.2.1招标文件的澄清 3.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2.3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3.2.4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 3.3招标文件的修改 3.3.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发出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3.3招标文件的制订和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负责。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延长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3.4.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发布在各大媒介。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4.1 投标的语言4.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4.2 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部分: 一、商务标 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人承诺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投标人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实施方案等 4.3 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4.4 投标报价4.4.1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4.4.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最低报价不能保证一定中标。 4.5. 投标货币4.5.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4.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4.6.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7 投标保证金见招标公告 4.8 投标有效期4.8.1 投标有效期为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日起不少于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4.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这一要求。 4.9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4.9.1 投标人应准备三份电子U 盘文件。 4.9.2 投标文件电子版及电子投标文件签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条。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按前附表要求。 5.2 投标截止期5.2.1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5.2.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5.3 迟交的投标文件5.3.1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5.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六、 开标与评标6.1 开标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 (3)宣布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公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设计周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7)监督人、公证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2 评标6.2.1招标人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标进行评审,比较和打分,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 6.2.2开标后,招标人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开展评标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依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2名中标候选人。 6.3 投标文件的澄清25.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6.4 投标文件的初审6.4.1初审中,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价格,修正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6.4.2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这种修正不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6.4.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 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4.4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6.5. 评标标准和方法 6.5.1评标委员会只对按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初审合格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6.5.2本次评标采用二阶段评审法。 6.6.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认定为围标串标;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认定为围标串标; 8、不同投标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认定为围标串标;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1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1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14、开标现场系统自动对比各投标人IP地址; 15、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6.7.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6.8.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6.9.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一阶段:形式、资格及符合性评审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单位的授权代表进行,授权代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出具招标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1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该投标人资格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查询及记录方式:投标截止时点,采购人授权代表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4资格审查人员依法将资格审查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 商务得分(满分15分) 1、投标价格15 分 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5分。 其他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按照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注:价格权值即为投标总报价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 技术得分(满分85分) 2、材料完备程度及质量(10分) 1)、文图表是否齐全(6分)。 2)、投标文件制作情况(编排有序、内容清晰、无歧义等内容)(4分)。 3、区域地质资料的掌握和利用情况(5分) 4、勘查工作部署依据(15分) 1)、对水泥灰岩矿勘查部署依据(8分) 2)、对综合勘查的建筑石料部署依据(7分) 5、工作部署、工作方法和技术路线的合理性(15分) 1)、工作部署是否科学,工作区范围、面积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作阶段划分是否明确(5分)。 2)、勘查类型确定是否合适,勘查方法与手段选择是否得当 (5分)。 3)、各项工作安排是否合理,勘查方案是否具可操作性(5分)。 6、工作量及经费预算(15分) 1)、设计工作量是否合理,既经济可行,又能满足实际需要(7分)。 2)、经费预算结果,预算方法和定额是否全面,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8分)。 7、组织管理与质量保障(15分) 1)、项目负责人能力(6分)。 2)、以往同类项目业,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4分)。 8、预期成果(10分) 1)、预获水泥灰岩矿资源量能满足储量准入要求(5分)。 2)、开展了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预提交有共伴生矿产资源量 (5分)。 说明: 1、投标人最后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2、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会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6.6. 评标过程的保密6.6.1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评标过程、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漏。 6.6.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 授予合同7.1定标方式 7.1.1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7.1.2招标人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媒体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 中标通知书7.2.1 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7.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7.2.3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7.3.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以中标人与招标人最终协商签订合同为准) 第五章 服务要求符合《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13-2002)等行业标准、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技术评审要求及业主的其它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目录 1.投标函、投标函附录 2.资格证明文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 投标人承诺函 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 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8.投标保证金 9.投标人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10.技术方案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 第 标段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我单位(投标人名称)经研究项目要求及其它有关文件后,对该项目,我们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的总报价进行报价,服务周期为 ,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提供服务,并委托(委托代理人)作为我司代表负责本项目。 1、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实施合同。 2、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认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60日历天。 3、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4、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们同意从投标之日起至货物交付使用止均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 6、在签订和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7、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并理解招标人拥有拒绝任何甚至所有投标文件的权利。 8、如果我方中标,愿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和规定,并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9、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邮编: 地址: 电话: 日期: 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4、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 6、其它 3.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4.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 致(采购人): 很荣幸参与项目名称编号( )的投标。我公司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准确的,无任何虚假内容;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采购合同扫描后以PDF(或JPG)格式上传至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合同保证做到真实、清晰、完整、端正; 4、我方同意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作为与采购人签约的合同文本,并且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按时交付使用,并提供优质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对其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若中标,本承诺函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上承诺若有违背,我公司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觉接受行政处罚,贵方可将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授权代表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人名录。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方承诺: 在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7.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招标人) : 我方已经详细阅读整个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本招标文件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全部同意并接受,且我方保证在开评标活动结束后不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异议。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账二维码复印件或扫面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应提供的其它资料10.技术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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