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江浦分校)配套道路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江浦分校)配套道路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江浦分校)配套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江浦分校)配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2019〕1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陈埭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人民币63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江浦分校)配套道路改造工程,总造价约630.1945万元,项目起点位于规划六源路,现状旧水泥路上,路线沿旧水泥路自北向南行走,经过江浦小学,终于现状土路,路线长约381.85m;在K0+305交叉口处设支线A,向东北行走,止于现状鞋都路,支线路线长约87.62m。路线全长约469.47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600)、污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400)、电力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约630.1945万元,雨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600)、污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4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约630.1945万元,雨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600)、污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4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1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0年01月15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2月05日10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2.60 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或③晋江市建筑企业可以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2017]278号文)规定执行);或④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
注:根据《关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4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不再适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2月0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并将此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装入密封信内备用(信封上应标注投标人名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4.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进入评审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数字证书准时到场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或现场核验未能通过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晋江市陈埭镇,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平路4号洛江企业大厦17层,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fjhxzxqz@163.com
电话:153*****522/****-********,传真:****-********
联系人: 小黄、小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
(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对面)
特别提示:请尽量将车辆停放在金融广场地下停车场B区,并乘坐2号楼电梯至交易中心。
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江浦分校)配套道路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江浦分校)配套道路改造工程(招标编号:晋政施招********004),现做出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章招标公告“(3)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如下: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江浦分校)配套道路改造工程,总造价约630.1945万元,项目起点位于规划六源路,现状旧水泥路上,路线沿旧水泥路自北向南行走,经过江浦小学,终于现状土路,路线长约381.85m;在K0+305交叉口处设支线A,向东北行走,止于现状鞋都路,支线路线长约87.62m。路线全长约469.47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600)、污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400)、电力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约630.1945万元,路线全长约469.47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雨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600)、污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4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约630.1945万元,路线全长约469.47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雨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600)、污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4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
二、招标文件专用本中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第3.2条、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2条及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第1条增加内容如下:
注:自2019年12月30日起,福建省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销注册等申请事项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要求执行,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三、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6.1.5文明施工”修改如下: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
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1〕31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贯彻实施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2〕270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废土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2]62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4]16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渣土与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两份文件的通知》(泉政办〔2017〕171号)及《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建筑渣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政文〔2012〕67号)要求对建筑渣土进行处置及运输管理。承包人工程开工前,将建筑渣土运输委托给已纳入晋江市渣土车安全管控平台目录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渣土运输企业承运,及时组织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废土处置运输审批手续,并取得公安部门核准的行驶路线牌,督促运输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建筑废土装载和处置,落实车辆登记、车厢闭密、净车出场等文明施工措施。
四、招标文件专用本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增加内容如下:
4 | 《通用本》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7.1第(1)条 | (1)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应当否决其投标。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或相关人员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所称的企业信息为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相关人员信息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注册建造师等级及专业、注册编号、注册证书编号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称编号、职称专业(如有)、职称类型。 | 修改为: (1)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应当否决其投标。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或相关人员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所称的企业信息为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相关人员信息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注册建造师等级及专业、注册编号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称编号、职称专业(如有)、职称类型。 |
五、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若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1月17 日
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江浦分校)配套道路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江浦分校)配套道路改造工程(招标编号:晋政施招********004),现做出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本中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第3.2条、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2条及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第1条增加内容如下:
注: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要求执行,其中:
(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二、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增加第(10)项要求如下:
(10)根据省厅《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闽建建[2016]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6]22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增补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用的通知》泉建综[2018]67号的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负责所承建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三、删除2020年01月17日发布的本工程补充通知第四条招标文件专用本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增加内容。
四、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1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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