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绿化工程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融资,现对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绿化工程,绿化种植总面积约为35331m2。

3、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绿化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绿化种植、种植土换填、施肥、绿化灌溉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并进行绿化养护(养护期为两年)等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4、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10月9日进场,2011月11月25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47天(日历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养护期,养护期为两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5.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已备案人员;

5.5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6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

5.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9月30日19:00时止,每天10:00时至13:00时,16:00时至19:00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0、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联系。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鞠丽丽 王 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 华 姚 磊

联系电话:****-*******

*******(传真)

克拉玛依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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