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高速公路跨线桥桥墩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辖高速公路跨线桥桥墩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高速集团宜春管理中心所辖高速公路跨线桥桥梁防护墩工程已由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赣高速养字﹝2019﹞1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施工地点位于宜春管理中心所辖高速公路。建设规模约480万元。本项目计划工期约为3个月,预计2019年2月开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宜春管理中心所辖高速公路跨线桥。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
工程所在位置
工程内容
QDFH
宜春管理中心所辖高速公路跨线桥
宜春管理中心所辖高速公路跨线桥桥梁防护墩工程,拆装护栏板、立面标记、轮廓标、警示柱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信誉和主要人员方面满足附录1至附录5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施工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施工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截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24时00分,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最新发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一类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7日至1月2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jxsggzy.cn/web/)中的非网上开评标业务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投标人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大道1318号南昌建设大厦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二号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大道588号
邮编:336000
联 系 人:胡先生 罗女士
电话:****-*******
传真:****-*******
网 址: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网http://www.jxgsgl.com/ycglzx/Index.shtml(有关补遗、澄清等公告将在此网站发布)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免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
2020年1月16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
(3)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一类从业资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24时00分前,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市场准入暂行规定》(交公路发〔2003〕89号)和《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试行)》(赣交管养〔2014〕8号)的有关规定,在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完成相关资格的审查认定并在江西省交通信息网上公示;
(4)外省企业要求入赣备案。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的情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近三年不存在江西省纪委驻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记录。
8、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9、投标人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10、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及以下。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要求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及以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护工程 桥墩 跨线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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