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之春公租房示范小区1#—4#、6#—15#、17#—21#、27#楼招标公告

北国之春公租房示范小区1#—4#、6#—15#、17#—21#、27#楼招标公告

北国之春公租房示范小区1#—4#、6#—15#、17#—21#、27#楼 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国之春公租房示范小区1#—4#、6#—15#、17#—21#、27#楼 ,项目业主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办事处侯小屯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自筹 招标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办事处侯小屯村民委员会。招标人委托鹤壁市鸿信建设工程中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北国之春公租房示范小区1#—4#、6#—15#、17#—21#、27#楼

建筑面积:66880平方米

结构类型:10#、11#、21#为砖混,其余为框架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1—4#、6#、7#楼 面积:23760平方米

二标段:8#—14#楼 面积:22220平方米

三标段:15#、17#—21#、27#楼 面积:20900平方米

建设地点:华夏北路与松江路交叉口

工程性质:新建

质量要求:合格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所示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建造师。一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四、报名要求:

4.1参加投标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定建造师需持其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

4.2参加投标的单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或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所有证件为原件(外加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外地企业另需进鹤备案手续。外省进豫企业需持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证书》。

4.3投标单位其企业注册所在地须出具犯罪行贿查询证明原件。

五、公告发布的时间及报名地点

公告时间:2011年9月26日—2011年9月30日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日—2011年9月30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

报名联系电话:****-*******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6.1 2011年9月26日—2011年9月30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办事处侯小屯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鹤壁市鸿信建设工程中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392-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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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鸿信建设工程中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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