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生产措施—环保设施招标公告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生产措施—环保设施招标公告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生产措施—环保设施(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生产措施—环保设施批准执行,项目业主为: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实施地点: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
2.2建设规模:2020年度生产措施—环保设施等设计施工。
2.3项目内容:根据发包人工程信息通知单指定范围,主要包括噪声治理、污水处理、土壤污染防治、废油处理、粉尘治理等工程的设计施工。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3.1.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3.1.5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01 月 22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 02月 03 日17时00分(不少于五日)在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分公司(西昌市西门坡街98号水晶城综合楼4F领取招标文件。
4.2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领取人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除外);
(3)资质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500元。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5以上证件查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02 月 17 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分公司(西昌市西门坡街98号水晶城综合楼4F)。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太和镇
邮编:615000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西门坡街98号水晶城综合楼4F
邮编:615000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81*****167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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