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丰利镇租用社会车辆项目二次招标

如东县丰利镇租用社会车辆项目二次招标


如东县丰利镇租用社会车辆项目招标二次公告(资格后审)

丰利镇人民政府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用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考察调研、公务接待、应急公务、招商及临时租赁等,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主要是提供丰利镇区域外公务出行服务。

1.项目概况:

(1)采购名称:如东县丰利镇租用社会车辆项目

(2)采购人:丰利镇人民政府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符合公务用车车辆和人员要求的如东县境内所有车辆租赁经营主体,均可参与租车单位租赁招投标活动,非中标企业不得参与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具体准入条件为: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必须为汽车租赁、汽车服务或汽车营运。经营主体原则上名下登记注册的汽车不少于12,其中需包含轿车(载客人数4客)不少于5辆、商务车(载客人数6客)不少于2辆、中型客车(载客人数9-16客)不少于2辆、大型客车(载客人数18-33客)不少于2辆、大型客车(载客人数41-51客)不少于1辆。大型客车服务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客运(包车),大型客车驾驶员须具有《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公司所有名下登记注册的汽车必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大型客车道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原件需拍电子照片带至现场备查)。

(2)必须拥有自有办公场地的(如办公场地为租用的,租用的合同有效期限不少于3年),从事汽车租赁服务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专业技术人员。

(3)服务车辆保险除应参照营运车辆的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足额投保外,还应额外为租赁车辆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100万/人、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且必须按保额上限足额投保。


承担险种

保险金额

备注

第三者责任险

≥100万

不计免赔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

≥100万

每人(座)责任

(4)车辆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8年,行驶里程未达到50万千米,满8年且车况较好的,经租车单位确认,可以继续提供服务,满10年的车辆一律解除服务协议;所提供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内外不得出现任何商业性广告。提供服务的社会车辆配备标准如下:轿车价格18万元以内、排量1.8升(含)以下;小型客车价格25万元以内、排量3.0升(含)以下。中巴车、大客车以市场通用车型为下限,鼓励汽车租赁汽车租赁公司选择各类国产自主品牌及LPG、LNG、CNG等清洁能源客车。

(5)中标租赁企业为了行车安全和提升服务质量,提供附赠驾驶服务。租赁公司与附赠驾驶员签定劳务合同(该合同在签订租赁服务合同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案),并及时做好驾驶员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驾驶员需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作风严谨、态度和谐、工作勤恳、诚实可亲;能够自觉坚持遵守交通法规,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确保行车安全。租赁期间驾驶员着正装整洁得体,严禁着穿松散衣服,佩戴首饰、染发、纹身、男驾驶员不留长发。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及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司勤人员不得参与驾车服务。

(6)租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及损失与承租单位或承租人无关,由汽车租赁公司全权负责。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租赁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企业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不组织现场踏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可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公告信息”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5.投标人数量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6.开标时间:2020年2月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丰利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7.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开标时须本人现场签到,不得他人代签。

8.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采用现金的形式密封带至开标现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转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后退还(无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招标资料费用200元,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和保证金一并提交,不予退还。

9.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丰利镇人民政府

地址:如东县丰利镇新建西路8号

联系人:丁建伟(党政办) 电话:135*****055

张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丰利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1日


招标文件-二次.doc *******a4d61&appUrlFlag=ztbggzy" title="丰利镇公车改革采购项目要求12.20.docx">丰利镇公车改革采购项目要求12.20.docx

标签: 车辆 租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