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三江镇西江、银洲湖流域)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三江镇西江、银洲湖流域)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2011年度新会区农业综合开发(三江镇西江、银洲湖流域)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经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新发改〔2011〕40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现将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名称:2011年度新会区农业综合开发(三江镇西江、银洲湖流域)土地治理项目(招标编号:XHGPC2011№207、208)。
2.工程内容概况:2011年度新会区农业综合开发(三江镇西江、银洲湖流域)土地治理项目,改造中低产田10068亩,分西江和银洲湖两个标段,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工程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工期为130个日历天。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经国内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会区知政北路13号7楼)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每标段图纸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每个申请人可对 两 个标段提出报名申请,且允许中 两 个标段。
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提供企业自2007(工程验收日期)年至今完成工程造价300万以上农田整治类工程业绩至少一项。附类似业绩的合同和验收报告证明资料复印件。
(4)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二级(临时)或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身份证复印件。二级建造师须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的要求。
(5)拟投入本项目有关管理人员8月社保名册(包含报名联系人、授权人)。(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所有文件每页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报名期间亲临报名现场。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一室(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振兴二路73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 系 人:关生、林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圭峰西路49号
招 标 人:江门市新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新会区宏建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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