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餐厨垃圾临时处置厂水处理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芒市餐厨垃圾临时处置厂水处理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芒市餐厨垃圾临时处置厂水处理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委托,德宏州浩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以下项目,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简介

1、项目编号:DHHCFW-2020-13;

2、采购项目:芒市餐厨垃圾临时处置厂水处理工程;

3、标段(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4、采购预算:*******.83元

5、最高限价:*******.83元

6、建设地点:芒市垃圾场;

7、招标范围:芒市餐厨垃圾临时处置厂水处理工程,工程为厌氧罐、脱氨氮罐、好氧沉淀一体罐、设备基础及附属工程及调节池一座。厌氧罐、脱氨氮罐、好氧沉淀一体罐为钢构筒体结构。高度(厌氧罐高7.5米,直径3.82m; 脱氨氮罐高6.25米,直径3.82m; 好氧沉淀一体罐两座,高5.6米,直径5.73m)。石砌挡土墙96.26m3,砖砌调节池一座。

本工程土方为人机配合大开挖土方;罐基础为钢筋砼筏板基础,石砌挡土墙基础采用风化砂换填。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项目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9、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6年至今有1项建筑工程项目业绩,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4、企业业绩要求:提供2016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2016年至2018年)完整的审计报告和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并加盖审计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损益表)。

6、信誉要求:

6.1近三年(2016年至今)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近三年(2016年至今)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6年至今)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近三年(2016年至今)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如无,提供法人代表亲笔签署的文字说明原件并明确对申请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税收要求:缴纳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18年6月至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8、社保要求: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18年6月至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其他要求:

10.1云南省省外企业,2019年2月1前办理了入滇登记的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登记证;2019年2月1后办理入滇登记的企业不再发放纸质入滇登记证,在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业各企业入滇登记信息;

10.2供应商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记录(注:相关证明材料以本项目发出竞争性谈判公告后开具才有效);

10.3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发〔2017〕83号)要求,本项目须落实以下制度:

10.3.1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避免因工程款拨付问题导致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拨付工程建设项目各类款项时,应将工程价款单独列支的人工费用拨付至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未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工程款25%的比例拨付。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承诺书(如已有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的企业无需提供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

10.3.2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

企业要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承诺书;

10.3.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工程建设领域要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手续时间,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预算的3%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存入工资保证金,未按要求交存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标后交纳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预算3%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

10.3.4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在施工现场公示维权信息,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的承诺书;

10.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完善招标投标工作制度(第三章)规范保证金和建设资金管理(第十六条)规定,“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供应商须提供中标后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企业法人账户的承诺书(如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已经开设企业法人账户的无需提供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

1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1月22日—2020年1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领取地点:德宏州浩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芒市阿露窝罗路25号)。

3、谈判文件售价800元/套,报名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

4、领取谈判文件时提供下列材料(现场领取谈判文件,若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拒绝领取谈判文件,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服务)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委托人(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如有)

(5)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2月6日08:30至09:00;

2、谈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6日9:00时;

3、地点:德宏州浩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芒市阿露窝罗路25号)。

五、相关费用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金额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

六、保证金交纳数额、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2、截止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交纳形式:须从供应商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法人单位参与的应从其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汇出)。

开户名称:德宏州浩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芒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54000 19566 881012

联系电话:****-*******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G********R

地址: 德宏州芒市大街105号

联 系 人:陈 明

电话:133*****700

招标代理机构:德宏州浩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N9LMY3X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寸菊聪152*****719****-*******

地址:德宏州芒市阿露窝罗路25号

九、监督部门电话

行业监督联系联系电话:****-*******

德宏州浩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处理 处置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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