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城北幼儿园幼教设施 招标公告

高安市城北幼儿园幼教设施 招标公告

[2020-01-22]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高安市城北幼儿园的委托,按照高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就高安市城北幼儿园幼教设施采购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阳光-GA2020-001

2、项目名称:高安市城北幼儿园幼教设施采购项目

3、资金预算:154.0168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万元)

技术参数及要求

幼儿园幼教设施

1

154.0168万元

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须含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v)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用于现场资格审查: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由投标人自行出具);

4、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社保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自行出具);

7、投标保证金进账单(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到账);

8、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资格原件及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装入投标资格文件内并密封完好,必须2020年2月13日上午9时前送达,逾期不接收。

四、报名办法:

1、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也可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拟投标人通过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请于开标前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6@qq.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

五、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按以下顺序排序:(1)以报价低的排列在前;(2)以技术得分高者排序在前;(3)以商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4)随机抽取。

六、开标地点: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一室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 13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报名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要求投标保证金须于2020年 2月 13 日上午9:00前到

账.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及情况说明

2.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 (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例:收款单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登入系统后自行选取。(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九江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

帐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2.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

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大于等于保证金

金额。

2.3、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2.4、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返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2.5、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2.6、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2.7、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3.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及情况说明

3.1、银行保函有效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90天内。

3.2、采用“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由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保函,其他形式的保函不予认定。

3.3、采用“高安辖区内的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必须是高安辖区内的银行开具(先期在建设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黄先生135*****785,江西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陈经理153*****153-试点)。

3.4、投标人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注明银行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进行公示,对涉嫌违规违法的,移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3.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

3.6、开具保函的高安市辖区内银行网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单位保函名单汇总表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单内容需注明投标单位、保证金金额、受益人、开标日期、保函有效期和查询保函网址,并盖上投标保函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内容必须含质疑事项、依据、投标人联系信息及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将质疑函原件、网上报名回执单送至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安市城北幼儿园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134*****982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赤土板路57号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付琴 电 话:183*****323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瑞州街道瑞安路287号(瑞州街道办对面)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 2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化 幼教设施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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