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添加剂混配加料系统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添加剂混配加料系统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
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添加剂混配加料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BGC-WZ-JLGS-GX-2020-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添加剂混配加料系统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 由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需要采购添加剂混配加料系统。卖方负责指导对机械设备就位工作;卖方负责设备的机械、电气控制及仪表的调试指导工作,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
2.3 招标范围: 添加剂混配系统1套,其中包括:PK-5101 粉料计量系统1套;PK-5103混合螺旋给料机1套;PK-5201添加剂计量系统1套;PK-5202添加剂倒袋站1套; 技术质量要求详见添加剂混配系统询价书;
2.4 技术要求: 详见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2.5 实施或交货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内;
2.6 交货期: 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0个月内;
2.7 付款方式:投标价格含成套设备货款、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设计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安装调试技术指导服务费等。
合同价款按如下进度支付:
(a)合同签订生效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以下文件并经确认无误后三十日(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
(ⅰ)卖方提交的满足合同要求的设备生产进度计划;
(b) 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以下文件并经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第二笔预付款;
(ⅰ)外购螺旋混合器、质量流量计、失重秤的订货合同;
(c)自全部设备到达现场经现场开箱检验合格,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的三十(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到货款:
(ⅰ) 付款申请单;
(ⅱ) 证明设备开箱验收合格的开箱检验记录;
(ⅲ) 合同价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
(ⅳ) 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随机资料副本7份,电子版(U盘)文件1份(以最终业主发布的供应商提交文件管理细则为准)。
(d)自全部设备单机调试验收合格,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三十(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调试款:
(ⅰ) 付款申请单;
(ⅱ) 买方签发的单机调试合格证明文件;
(ⅲ) 终板随机资料正本1份,8份副本,电子版(光盘)文件4份。
(e) 合同价款10%的金额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三十(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质量保证金金额扣除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而应扣减的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费用(如有)后的余额:
(ⅰ) 付款申请单;
2.8 标段划分: 1标段。
2.9 投标限价: 8,000,000元人民币。
2.10 质保期:装置开车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上述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同时提供完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评委现场网上查询进行核实);
(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30万吨/年(含)以上的聚烯烃装置此类设备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和发票及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如果不能体现装置类型,则需提供合同技术附件。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1)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和发票复印件;2)有效证明文件内容: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验收证明内容各项指标满足要求,用户盖章。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3)添加剂加料混配系统中的核心设备应为中国境外产品(核心设备为旋转阀、螺旋混合器、质量流量计、失重秤)投标人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文件。
(4)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企业近三年出现过诚信或质量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允许参与竞争或报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询价文件全部为*号条款,必须全部满足,不能产生负偏离)。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技术规格书与本招标文件有冲突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0年1月22日至截止时间2020年2月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8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保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18日9:30,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传。
5.2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3.1.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 电汇
5.3.1.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5.3.1.2 其他方式
5.3.2 银行保函
保函影印件应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保函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并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年2月18日9:30;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通谭大路东端吉化经贸大厦1902室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 刘玉东
电子邮件: liuyudong-hqc@cnp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邮 编: 110167
联 系 人: 关潇
电 话: ***-********;188*****255}
电子邮件: guanxiao01-hqc@cnpc.com.cn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0019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171*****0010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如下(或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14-3-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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