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教育信息化平台及霞浦“一中、六中、七中”高中智慧校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霞浦县教育信息化平台及霞浦“一中、六中、七中”高中智慧校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受霞浦县教育局委托,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21]HH[GK]*******、霞浦县教育信息化平台及霞浦“一中、六中、七中”高中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921]HH[GK]*******
2、项目名称:霞浦县教育信息化平台及霞浦“一中、六中、七中”高中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 | 549000 | |||||||||
2 |
| 143200 | 2800 | |||||||||
3 |
| 286300 | 57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3)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5)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7)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B.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招标文件中与此处有冲突的地方以此处为准。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招标文件中与此处有冲突的地方以此处为准。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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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招标文件中与此处有冲突的地方以此处为准。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1-22 16:00报名截止时间:2020-02-06 16:00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2-13 08: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2-13 08:30,霞浦县九大馆博物馆一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霞浦县教育局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共青路13号
联系人姓名:王老师
联系电话:186*****02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2020-01-2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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