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本部营业用房修缮项目工程设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本部营业用房修缮项目工程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本部营业用房修缮项目工程设计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以工银批【2019】13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号
(2)规模: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改造设计及局部外观设计方案、老旧设备及设施改造设计、中标后方案调整、营业用房修缮施工图设计、工程期间配合服务工作;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省外企业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手续;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对未中标的前两名投标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其中第一名2.3万元、第二名1.5万元,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获得补偿的未中标人的投标方案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23日00:00时至2020年02月03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2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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