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月22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下正街106号

邮 编:644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消防箱、灭火器箱、公共安全设备等各种金属制品生产项目(http://bbs.ybvv.com/thread-*******-1-1.html)

宜宾市南溪区罗龙工业园区中池路4号鸿乔投资3号厂房一层

宜宾宜消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鸿乔投资3号厂房一层,面积1238平方米,产品主要为消火栓箱。防沙箱、灭火器箱等公共安全设备及其他金属制品,项目投产后年可生产20000只标准消防箱。

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只进行生产设备安装及厂房内部分地面硬化,不涉及构筑物施工,会产生少量扬尘等,及时进行洒水抑尘。

2.废水: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①在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时应关闭门窗,做到文明施工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③进出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鸣笛④加强施工管理,降低施工撞击噪声。

4.固废: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堆放在园区指定的弃渣场,由园区统一清运。

营运期:

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喷塑粉尘通过“高效旋风分离器+二级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及次品外售物资回收公司;二级滤芯回收装置收集的塑粉经人工收集后再次利用;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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