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宁德市党的理论宣传和实践展示网络频道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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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宁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福建智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HXCG[CS]*******-1的中共宁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宁德市党的理论宣传和实践展示网络频道建设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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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20299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1国内299400299400智学智学
合计:2994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2994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1号财贸广场6楼;

4.3交付条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筹备并通过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在宁德市开设“党的理论宣传和实践展示”网络频道 。 5.2网络应在理论宣传方面具有影响力和品牌、典型效应,得到上级组织和社会认可。5.3宣传方式应以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平台推广,网站服务器应能支持一万人以上的同时浏览,且能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进行后续的升级拓展。5.4专栏内容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发布、重要活动宣传、跨国访问时政、国家发展战略部局等。同时配合“党的理论宣传和实践展示”品牌打造总体需要及营销策略,开展配套宣传以及所属新媒体宣传。5.5宣传图文、视频由乙方负责编制编辑,内容需围绕“党的理论宣传和实践”的宣传主题,从时政、文化、图文、视频等要素以及福建宁德本地特色等多维度进行宣传展示,并符合新媒体网络传播特点,具体内容由乙方负责意识形态审核把关,并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5.6宣传专栏所涉及的图文、视频等内容需保证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如果乙方因上述问题造成了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乙方若是给甲方造成经济或声誉等损失的,乙方还应对采购人的损失进行赔偿。5.7宣传专栏开设时,应包含“学习原创”、精彩中国、专题、清新福建、宁德新闻、政务、发布、视图、县市(区)头条、党建、理论、闽东之光、学习实践、老区、畲族、产业、文化、历史名人、旅游、研学、直通部门、乡镇风采、乡村振兴、金娃娃等与宁德相关的主要栏目板块。验收时应保证网上每月拥有400条以上,全年不少于4800条的不同的图文、视频信息。5.8宁德市频道还应当最大限度涵盖宁德市各县(市、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单位板块,验收时应保证网上每月拥有350条以上,全年不少于4200条的不同图文、视频信息。5.9宁德市频道还应当设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栏。验收时应保证不少于160条以上的不同的图文、视频信息。5.10乙方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且提供不少于5名人员实时对平台更新维护,服务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5.11搭建宣传网站后,还应保证每个正常工作日的持续更新,图文、视频信息每日更新总数平均不少于15条,其中,学习宣传党的理论原创评论文章每日不少于1条,其他与网站主题相关的原创文章、图片、视频、诗词或书法作品每月平均应不少于25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筹备并通过验收,6个月后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宣传图文、视频由乙方负责编制编辑,内容需围绕“党的理论宣传和实践”的宣传主题,从时政、文化、图文、视频等要素以及福建宁德本地特色等多维度进行宣传展示,并符合新媒体网络传播特点,具体内容由乙方负责意识形态审核把关,并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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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第一次验收合格后,先由成交人存入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到宁德市委网信办专用账户,市委网信办再按合同规定付款;6个月后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通过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10%的履约保证金到宁德市委网信办专用账户,即人民币贰万玖仟玖佰肆拾元整(RMB:29940)。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壹年,即 2020 年 1 月 19 日- 2021年 1 月 16 日,届期双方无异议视同本协议自动延续。

10、违约责任

10.1、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报价人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中共宁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乙方:福建智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住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1号财贸广场6楼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北二弄7号201室
单位负责人:黄其山单位负责人:孙志强
委托代理人:
吴文卿
委托代理人:
许李飞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87*****51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德蕉城支行
账号:****************1178账号:140*****199********

签订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频道 网络 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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