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图书馆装修改造暖通工程
二 次 招 标 公 告
工程编号:2011-JSJTWD-SY032
泗阳县图书馆装修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现对该工程暖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众兴镇市民广场东南侧
(2)工程规模:图书馆整个中央空调系统的采购及安装
(3)计划开工开始时间:2011年9月
二、本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提供由空调主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空调品牌针对本项目仅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同一投标人仅能以一个空调品牌参加投标) 。
(2)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且无在手工程,或虽有在手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投标的。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人于2011年9月28日9:00至10月9日17:00止(公休日除外),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
(七)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含近期缴费证明(6个月内);
(八)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论是否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或仅参加此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
(十)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在相关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
(十二)廉政准入通知书[办理步骤:1、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一)~(十一)项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2、投标申请人持《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资格预审资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本工程招标公告到泗阳县检察院后楼207室开具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投标申请人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驻场监察室办理廉政准入通知书]。
五、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或投标企业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经评审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成交人。
八、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时付至工程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80%,审计后付至工程款的95%,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九、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
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参加项目投标,否则将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十九条之规定处罚。
十、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50元。
十一、招标人:泗阳县图书馆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辅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宣伟
联系电话:
152*****362 189*****889十二、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9日。
负责人(签名):
2011年9月28日
附件
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本 单位将于 年 月 日在泗阳县建设工程中开展 工作。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有关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需向泗阳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查询 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人民检察院:
本 单位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建设工程中开展 工作。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有关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特此申请!
申请企业(印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