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阳山镇法庭办公楼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首阳山镇法庭办公楼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偃师市人民法院关于首阳山镇法庭办公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偃政采购中心[2011]35号

偃师市人民法院关于首阳山镇法庭办公楼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首阳山镇法庭办公楼工程建设(详见采购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已经2011年度年检合格,具有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以上资质、证明等均需提供原件和投标人加盖章的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办法: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1年9月28日起至2011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偃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购报名。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7日下午3:00。

五、投标及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先生 张先生

电 话:********


偃师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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