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便携式计算机招标公告

教育局便携式计算机招标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便携式计算机项目询价邀请函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就红桥区教育局便携式计算机 项目(项目编号:HQZCZX2011-111 )实施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货物需求

1、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便携式计算机

序号

产品名称

简要规格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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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

方正颐和E400HR

英特尔I3-2330、英特尔HM65芯片组、集成10/100/1000M高速以太网卡、支持802.11b/g/n无线网卡、Bluetooth、2G DDR3 1066、最大可扩充到8GB 、500G 5400转硬盘、DVDRW、14.0" 背光LED宽屏1366*768、NVIDIA? GeForce? GT 520M800 DDR3 1G、130万高清晰摄像头、5合1读卡器 MMC, SD, MS, MS Pro,xD、2个立体声音箱、1 x VGA 、3 x USB 2.0、1×HDMI、1x 耳机插孔、1x 麦克插孔、1x Lan RJ45(千兆)、1×安全锁孔、1×DC-IN65W电源适配器、6芯4400mAh智能锂离子电池最长4小时、2.40kg(含6芯电池)、合金机身鞍马架、3C认证,节能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系统备份、系统恢复、文件保险箱、备份管理、BIOS级别硬盘密码锁、含包、鼠、三年原厂全质保(电池一年)。

42台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4、付款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合同总额的100%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通过3C认证。

6、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报价,不得拆包分项报价,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二、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3、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4、报价时间:2011年 10 月8日9∶30时前提交报价文件(密封)至本中心(报价文件须正、副本各一份)。

5、第一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提供报价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的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本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感谢合作,并期待着取得成功。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育苗路行政许可中心五楼(财政局504)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侯女士

邮编:3001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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