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狱墙、监室、提审室等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看守所狱墙、监室、提审室等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曹县看守所狱墙、监室、提审室等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FZ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县看守所狱墙、监室、提审室等建设工程 己由 曹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曹县公安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曹县看守所
2.2 工 期:100天
2.3 工程质量:合格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 建设规模: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在押人员用房4980平方米(监室约3575平方米,提审室约782平方米,伙房餐厅约623平方米);看守所狱墙、下水道、化粪池等其他附属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同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有类似工程经验,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1年09月28日—10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在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评标室(司法局四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
(4) 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二代身份证。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于2011年09月28日—10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在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评标室(司法局四楼)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开标室(司法局五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曹县公共资产交易中心网站、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曹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 址:菏泽中华东路868号302室(惠和购物广场对过)
联系人: 张主任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38*****006 电 话: 135*****05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sdfzcx01@163.com
网 址: 网 址: http://www.sdfz999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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