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大道西段(第一标段)道路、排水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将军大道西段(第一标段)道路、排水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将军大道西段、麻纺厂西路和银海路道路、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将军大道西段(第一标段)长535.01米,宽幅50米,总投资约1000万元;银海路(第二标段)长463.936米,宽幅25米,总投资约550万元;麻纺厂西路(第三标段)长495.09米,宽幅15米,总投资约440万元。每个潜在投标申请人只能限投一个标段,多投则取消投标资格。
2、招标范围:道路、排水。
3、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4、建设地点:将军大道西段(滨湖东路至葛山大道);银海路(滨湖东路至葛山大道);麻纺厂西路(武昌大道东段北至沿江大道)。
5、工期:将军大道150日历天;银海路120日历天;麻纺厂西路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安全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二、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5、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一标段、二标段投标单位应自有“三站”(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稳定粒搅拌站、混凝土搅拌站)或与“三站”签有供货合同。设备要求条件如下:
①水泥稳定粒料搅拌站1座(300t/h及以上),距施工现场20KM范围内。
②沥青混凝土搅拌站1座(240t/h及以上),距施工现场30KM范围内。
③混凝土搅拌站1座(50m3/h及以上),距施工现场20KM范围内。
2、三标段投标单位应自有“两站”(水泥稳定粒搅拌站、混凝土搅拌站)或与“两站”签有供货合同。设备要求条件如下:
①水泥稳定粒料搅拌站1座(300t/h及以上),距施工现场20KM范围内。
②混凝土搅拌站1座(50m3/h及以上),距施工现场20KM范围内。
3、投标人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应附采购单据复印件及生产能力说明书,租赁机械设备要附租赁协议书。
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投标申请人在银行注册投标企业网上银行后(为了加快到账速度,建议在建设银行注册网银),方可登录鄂州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ezztb.gov.cn)凭密匙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等(不含纸质资料)工本费为(第一标段)2200元(人民币)、(第二标段)2100元(人民币)、(第三标段)2050元(人民币)工本费由投标人通过网上银行汇入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需注明项目名称。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1年9月29日至2011年10月10日16:30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鄂州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ezztb.gov.cn)中“鄂州-企业网上投标指南”。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第一标段)肆拾万伍仟元(人民币)、(第二标段)肆拾万叁仟元(人民币)、(第三标段)肆拾万壹仟壹佰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1年 11月1日16: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入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鄂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2114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鄂州市文苑路北段
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61号
联系人:刘子瑜 联系电话:139*****38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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