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北路(中央河~永阳桥)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江海北路(中央河~永阳桥)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资格后审)
1.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江海北路(中央河~永阳桥)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已经立项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因第一次招标失败,故重新进行招标,确定承包人。
2.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海北路(中央河~永阳桥)道路两侧
(2)工程规模:总绿化面积约13万平方米。
(3)总工期:100日历天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江海北路(中央河~永阳桥)道路两侧景观、绿化、排水、土方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贰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 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必须真实,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8)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并取得良好信誉;
(9)未入库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递交企业入库资料(具体内容与表式可从http://www.qdztb.com/tzgg/1318.htm下载);
(10)所有参与招投标的,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7.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于 2011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6 时 00 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指定邮箱(jsqdztb@vip.sohu.com)。
8.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5 时 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并在2011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9.特别提示:
(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http://www.qdztb.com)“在线答疑”、中国启东(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栏目。
(2)已入库并经公示的企业投标时,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已办理入库手续未公示的企业,出具的银行汇票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企业开户许可证(且帐号为基本帐号)一致。
(3)已经办理入库手续但未公示的企业,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未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应先办理入库手续,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合同价的30%;工程综合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6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总价最终以审计审定价为准,结算审计报告提交一个月内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在工程养护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5)前期合作资金: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中标后半个月内将合作资金800万元打入指定账户。中标单位自将前期合作资金打入指定帐户之日起开始计取借款利息,一年后到期,到期后甲方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的标准计息,扣除履约保证金100万后偿还本息(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招标人地址: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蔡丹丹 联系电话:****-******** 邮编:2262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公园北路1088号
联系人:陆曼晨 联系电话:****-******** 邮编:226200
招标人: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
负责人:
招标代理人: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201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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