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为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发生和扩散,现就加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全县城乡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和去人员集中场所,尽量减少聚餐聚会,外出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2020年1月26日中午12时起左权县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城乡公交、旅游客运、出租车暂停营运。
二、县城区、乡镇人员聚集地和其他重要场合,在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原则上停止一切社火文艺文化演出和表演活动。
三、各旅游景点、文化场馆、体育馆(室)、健身场所、网吧、电影院、KTV、棋牌室、台球厅、游艺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停止营业,婚丧嫁娶、生日等宴席叫停,各宾馆、饭店、酒店不得承接婚丧嫁娶等宴会活动,已经预定的一律取消。
四、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卫体局、公安局、交警队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县高速入口、国省道入口实行外来人员测量体温、健康登记和车辆登记制度;对于涉及疫情区的车辆进行劝返使离;对发现的发热病人及同行人员做好记录,立即转送至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五、各行政村、住宅小区对进入县境的外来人员实行测量体温和健康登记制度;对于已排查出的武汉返左人员要在其住所外设置明显标识;对发现的发热病人及其亲密接触者要做好记录,立即转送至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六、凡从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地区返乡和探亲访友的人员,必须自觉做好自我隔离,居家观察14天,接受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健康状况监测,对其家属成员也要实行居家14天观察措施。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本人及其家属要立即到县人民医院接受检查、诊治。
七、各类宾馆、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必须严格消毒、通风换气;宾馆、酒店对入住人员必须如实健康登记、测量体温。对来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地区的入住人员,必须全部专门登记。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立即实施隔离,并通知左权县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各洗浴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周围有可疑病人或与患者密切接触者,及时给予劝告自我隔离并向卫生健康部门反映,要群防群治、严防死守。发热病人必须佩戴口罩,到县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对故意隐瞒病情并造成疫病蔓延者,以及知情瞒报或容留可疑病人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对按照相关规定应釆取隔离措施而拒不接受隔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强制隔离措施。
十、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发改、工信、市场等部门要保障各类日常生活物资的稳定供应,对制售假冒伪劣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非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造谣惑众、借机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
十一、对违反本通告行为,拒绝检查、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会同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各乡镇(城区)、各行政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职。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乡镇(城区)、各行政村实行主要领导轮值制度,牢固树立“宁可十防九空,不能万一失防”的强烈意识,落实好本辖区内的疫情监控工作,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继续对武汉四类人群(过年旅游、探亲访友、在武汉上学、在武汉务工)进行摸排,加大跟踪监测力度;县卫体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场局、文旅局、应急局、医疗集团等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取消节日休假,全部进入工作岗位
十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日期由县人民政府另行通知。
为畅通信息渠道,方便群众反映情况,确保监督管控全覆盖、无死角。
现公布24小时值守电话:
左权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左权县发热门诊、定点救治医院值班电话:****-*******
左权县人民医院:****-*******
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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