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河路(中山东路-长平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河路(中山东路-长平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河路(中山东路-长平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20.01.23)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20)22 | 工程编号 | ****************02 |
工程名称 | 津河路(中山东路-长平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龙发预[2019]16号、汕龙发复[2020]2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初步设计单位: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 |
工程地点 | 津河路(中山东路-长平路) | ||
建设规模 | 津河路(中山东路一长平路)工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永安社区范围,毗邻东海岸新津片区,起于中山东路,止于长平路,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津河路道路、沿河景观绿化、堤岸道路,形成“堤+景+路”的空间结构,实施长度约为568米。项目建设包括津河路城市道路建设、堤顶路提升、景观绿化建设等三大部分内容,建设总面积约33082.32平方米,其中:(1)津河路城市道路建设:津河路城市道路起于中山东路,止于长平路,实施长度约568米、红线宽度20至29米。项目建设面积约12691.92平方米,其中机动车道9522.14平方米、人行道3169.78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千米/小时。(2)堤顶路提升:堤顶路提升建设起于中山东路,止于长平路,实施长度约540米、实施宽度为8米,实施范围面积为4081.64平方米,定位为城市慢行道,设计车速为15千米/小时。(3)沿河景观绿化建设:沿河景观绿化实施范围面积为16309.41平方米,与城市道路、堤顶路构筑打造“堤+景+路”整体效果。项目概算总投资5961.5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4690.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4.04万元,基本预备费337.45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市财政资金 | ||
招标内容 | 根据((立项批文文号)),实施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并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的衔接。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3.拟派负责人要求: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职工, 提供2019年11月至2020年01月的社保证明)。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二、资格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三、拟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疑问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下载。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加盖公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1-23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0-02-03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0-2-7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0-3-3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0-3-3 10:00 |
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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