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市镇龙市村等6个乡(镇、场)8个村土地开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市镇龙市村等6个乡(镇、场)8个村土地开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井冈山市龙市镇龙市村等6个乡(镇、场)8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井冈山市龙市镇龙市村等6个乡(镇、场)8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经吉安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并经井发改招标核字 [2011]52号文核准。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年检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⑶、具有承担该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
拟投入其他人员要求: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相应证书所载明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⑷、投标企业和投标建造师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年检有效;
⑸投标企业和投标建造师近三年内承建过100万及以上国家或省级立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提供2008年元月1日以后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和到账金额为准);
⑺投标企业和投标建造师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近一年内无违规不良行为记录;
⑻外埠进赣施工企业应持有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
4、本次招标取消报名环节,实行网上下载标书。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的单位请直接从井冈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并按招标文件和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所需的证件材料。
5、自行踏勘,网上答疑。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在疑问的,应当在2011年10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招标人应当在2011年 10月17日前在井冈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统一解答和澄清。
6、每个投标企业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中标最多不超过两个,且注册建造师及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为不同人员。
7、招标人依法对投标报名人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后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8、投标单位缴交投标保证金、招投标文件资料费标准及转帐方式等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井冈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
办公地址:井冈山市新城区国土资源局大楼
邮政编码:34360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 人:赵书华
电子邮箱: *******@163.COM">*******@163.COM
代理机构: 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dsgsjf@163.com
办公地址: 井冈山大道171号6栋二单元401室
联 系 人:罗建平 联系电话:13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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