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笔记本电脑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笔记本电脑采购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 巴采竞【2011】39号 公告日期: 2011年9月30日15时50分
行政区划: 巴中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从事相关行业具有生产、销售、安装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要求和服务,相应的资质证明齐全,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标书时应出示下列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地税、国税《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 (法人参加的)。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投标人近两年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最少提供一年的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除外)
在购买标书时上述证件可以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谈判书发售时间:2011年9月30日至2011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九州商业城4楼)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10月13日14时30分
投标地点: 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九州商业城4楼)
谈判日期: 2011年10月13日14时30分
谈判地点: 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九州商业城4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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