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偏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设计(西、南片乡镇)的答疑公示
连城县偏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设计(西、南片乡镇)的答疑公示
连城县偏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设计(西、南片乡镇)
招标编号:HH连招字[2019]第016号致: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省众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盛源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城县偏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设计(西、南片乡镇)(项目名称)已由连城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会议纪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连城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华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连城县偏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设计(西、南片乡镇);
2.2建设地点:连城县西、南片乡镇(罗坊乡、曲溪乡、朋口镇、莒溪镇、新泉镇、庙前镇及宣和乡 48个行政村) ;
2.3工程建设规模:IV型、 V型68个水厂;
2.4咨询服务费:费用为90万元(标准费用参照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
2.5招标类型:邀请招标;
2.6设计内容: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7设计周期:120日历天(日历天/月),其中各阶段的设计周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资质及等级)资质;
3.3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不要求)要求业绩的,业绩是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柒仟元,以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现场提交(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并标明投标人名称、工程项目)。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06日8时00分至2020年1月26日17时30分到福建华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滨江御景C区13幢106号) 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于2020年2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滨江御景C区13幢106号(福建华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标处) ,逾期将不予接受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连城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杨先生 地址:连城县栗园路1号
电子邮箱:/
联系人:郭女士
办公电话:/
传 真:/
移动电话:136*****182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华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罗女士地址: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滨江御景13幢106号
电子邮箱:/
联系人:罗女士
办公电话:180*****007传 真:/
移动电话:/
监督单位:连城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
发布日期:2020年1月6日
连城县偏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设计(西、南片乡镇)
答疑澄清一
招标编号:HH连招字[2019]第016号
致: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众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盛源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一、原“投标邀请书”中“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资质及等级)资质;”现修改为:“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及等级)资质”,招标文件中有涉及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连城县水利局
福建华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1月9日
连城县偏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设计(西、南片乡镇)
答疑澄清二
招标编号:HH连招字[2019]第016号
致: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众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盛源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对招标文件作以下补充说明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现修改为:“2020年2月5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连城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华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月29日
招标
|
福建华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