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南路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团结南路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福海县团结南路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联系电话:138*****566 联 系 人:李菊琴
起止日期:2011-9-30 至 2011-10-11 19:00:00 工程地址:福海县幸福西路、紫荆花园小区西侧
建设单位:新疆嘉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范围内的A14 A15 A16 A17 B14 B18施工、监理(土建、采暖、电气、给排水、弱电)
建筑面积(㎡):16731.4 计划投资(万元):3438.15
类 型:施工 监理 建造师或总监: 二级建造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要求: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0
资质要求: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工程监理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 丙级及丙级以上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海县团结南路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已经福海县发展改革委员会(2011)83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嘉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海县团结南路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2.2.建设地点:福海县幸福西路、紫荆花园小区西侧
2.3.工程规模:约16731.4m2
2.4.计划总投资额:约3438.15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所含范围内的A14 A15 A16 A17 B14 B18施工、监理(土建、采暖、电气、给排水、弱电)
2.6.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10月18日至2012年8月30日,总工期:318天(日历日);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报名:
本项目招投标的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报名起止时间为2011年09月30日至2011年10月11日 19:00 时(北京时间)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施工: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监理:凡具有房建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的监理企业。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贰级)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均须合格有效);
4.3.施工报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建造师证件原件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本企业) 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4.4 监理报名:投标者请携带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总监证书、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登记手续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4.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上班时间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30分,到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阿勒泰解放路7区60栋)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5.2. 招标文件费:施工标3000元/份,售后不退;监理标:1000元/份;图纸押金2000元/套。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7. .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解放路7区60栋 邮编:836500
联系人:李菊琴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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