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虞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河南省、商丘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农业局的委托,就虞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设备、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虞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1)045号
三、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项目内容: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原子吸收光谱仪1台;2、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3、气相色谱仪1台;4、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5、电热板2台;6、纯水/超纯水系统、匀浆机、恒温水浴振荡器、旋转蒸发仪、离心机、电导率仪、恒温水浴锅、马弗炉、超声波清洗器各1台;7、化验室空调5台;8、药品柜、资料柜、器皿柜各3套,化验台柜1批。
(以上采购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经营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
2、必须为农产品质量检测仪器设备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3、有同类项目仪器设备供货经验,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能力;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至 2011 年 10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_时至 17 时, 在 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北海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 购买招标文件。
6.2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要求中 1、2、3项的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红章(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6.3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评审、在评标时以专家评委审查为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6.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标书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虞城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河南智远工程管理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32号
电 话:159*****896联 系 人: 贠女士
电话: 159*****082
邮编: 4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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