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景区配备无线讲解器招标公告
A级景区配备无线讲解器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市政府2011年办实事丰台区为A级景区配备无线讲解器项目
2、招标编号: ZB-11-42
3、招标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局
4、招标人地址:丰台区东安街三条六号
5、招标人联系电话:010- ********
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3层
8、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010- ********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0、采购用途:旅游景区用。
11、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满足旅游景区使用需求。
包号 招标内容 采购数量 控制价
1 无线讲解器 55套 人民币49.5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技术。
1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如果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无线讲解器须提供制造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与服务承诺函。
(6)为充分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每个分包产品必须使用同一品牌。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有效年检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6)须提供制造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与服务承诺书。(分包一)
14、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0月8日至 2011年10月27日9:00时至11:00 时,14:00时至16:00时,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15、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桥东南角天银大厦A西座320室)。
16、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17、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28日9:00时
18、开标时间:2011年10月28日9:00时
19、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0、评标方法和评审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投标价格30分,投标技术方案35分,商务部分35分。详见招标文件
21、本项目联系人:张女士、仇先生
联系电话:********-8892、2110
22、其他情况说明:
1)根据财库[2007]119号及京财采购[2008]621号文精神,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须对所投分包内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拆开分包投标。
3)本次投标每一分包均须提供投标样品一个,中标人样品不予以退还,作为验收标准。合同签订后,未中标人投标样品予以退还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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